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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逃了出去,遣散了修女,扑在钢琴上触碰着黑白键盘。 我知道,这辈子,我做不成音乐家了。 因为温柔的音乐,没办法止住千千万万人的泪水,没办法抚平刀刀入骨的伤痕。 我要足够优秀,优秀到没有人能比我更值得让父亲信任,我要成为计划中的一员,彻底地参与到未来计划中。 于是,我舍弃了那架钢琴。为了让父亲相信我是真的不喜欢了,我用极低的价格卖掉了它。 “不过是扔掉一堆废品。”我说。 * 洛新古,这是我的名字,但很少有人提到它。 小的时候,我被人们喊做“洛少爷”。 长大了之后,他们喊我“上校”。 瞧啊,人活这一世,无时无刻不被自己背后的名利与地位捆绑。 但没关系,名号再多,只要我还记得我是谁,就足够了。 如果说北乔是引起弟弟和我反目的导火索,那么我后来的一系列行事作风就更让弟弟看不惯了。他是在温室中长大的孩子,也许有些寂寞和孤独,但从未受过伤害。所以我们兄弟二人永远不可能真正地互相理解。 林语被手下士兵捉到的那天,我因为计划进展停滞而酗酒。那家伙实在是太蠢了,一看就是个学院派,根本就玩不来阴谋诡计的事情,偏偏还要硬着头皮往火坑里跳。 我不可能放了他,按兵不动的话,他又会被父亲派来的人带走。 令人意外的是,林语居然还对我保留了一丝好感和期待。 这份期待感,是致命的弱点和危险。 的确,如果没有后来那些事情,我们两人之间还可能有所挽回。毕竟,我喜欢纯粹的颜色,就像林语身上常穿的那件白衣一般。他会扶住那副可笑的眼镜,认真地看着你,对你说一声“哦”。 为了把戏演足,我必须让他深刻地意识到洛新古“疯”地彻底,让他切实地恨我,恨入骨髓。 今夜我要让白衣染血,此后,就连这份喜欢,我也不配拥有了。未来他朝我挥刀,便不会再犹豫。 寂静的夜,炙热的身体。 惊雷,落雨。 那不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第一次吻,我曾经借着实验的由头亲过他的唇,平日里正经的林语博士慌张地逃跑,接连绊倒了两张椅子,结果两日后他再度出现,依旧严肃认真地向我做汇报,只是耳廓泛红。 我不是什么专情的好人,只是有时会觉得这般柔弱的高岭之花,也有刚强倔强的一面,很令人心动。 心动到好想蹂躏他。 我强迫他感受我的占有,在他身上烙印痕迹,欢愉和痛苦交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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