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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 进城 (第1/2页)
原本满心懊丧于什么像样的东西都没带来的锦瑟,此刻也因为小石头的赞美而对十几个碗盘刮目相看了,或许,真的可以卖钱,最起码换身不这样另类的衣服穿? 碗盘换衣服……随缘吧。 锦瑟用力搓搓脸,下决心:“石头,姨还得进城一趟,卖了这些碗。这样哈,姨给你把兔子炖上,熟了你就吃,天黑前姨就回来了,再把猪草交大队里去。” 那哪儿行啊?小石头跳起来,坚持两个原则,一是兔子不能吃只能卖,二是他也要跟着去城里。 “姨你穿的好看,石头保护你。” 好吧,白色睡衣在这个时代确实“仙”气飘飘,锦瑟脸涨红,只得答应。 “等姨卖了钱,马上给你买吃的。” 可怜的小石头跟着自己走去城里,还饿着肚子。 装上气息奄奄的野兔子,挂了两个帆布袋,俩人说走就走,选择顺着河边儿的小道儿,尽量避过村民,神色兴奋,共同分享着一个大秘密一般。 锦瑟也确实有了秘密,她偷偷蹲河边儿往水里照了照,这副五官依旧青春逼人,与自己结婚前不化妆的模样,更相似了。 小石头没有大人的心事,在河边儿撒欢儿的跑,饿了,独立解决,从泥土里扯拽出一把一把茅根来,在河水里晃晃洗洗,献宝似的分给锦瑟一半儿。 “可甜了,姨吃!” 枝枝节节的白色根系,细细长长,半透明,送嘴里咀嚼,有甘甜味儿。 这还不算完,小石头第二次捧来两手心的深紫色豆豆,用牙齿一碰,酸甜的汁水就喷了一口腔,嘴唇都染上了紫色。 不管饱,但也能抑制一下饥饿感,小朋友还很开心,因为发现这个姨什么都不认识,远远不如他。 但是,原本体力也不济的林锦瑟,今天体力爆表了,还表演了一出把竹篓子挂在身前,把小石头驮在后背小跑的好戏,跑了好长一段路都不说累。 事实证明,带着小石头进城是非常正确的,白衣飘飘的林锦瑟面临的尴尬被分担了不少,在看神经病一样的目光下打听去收购站的路时,锦瑟干脆把小石头抱在身前做遮挡,道谢后再继续抱着一路疾行。 小石头一点儿没觉得炎热,双臂环着锦瑟的脖子,心里是无法表述的酸软。 “娘——”他小小声的叫着,哈出的热气令锦瑟觉得发痒,街上行人穿梭,她听不见小朋友在说什么。 1977年的青城不是锦瑟想象中的样子,更简陋些逼仄些。灰扑扑的狭窄街道,灰扑扑的低矮房屋,灰扑扑的行人。 也不是没有楼房,外皮是红砖的轮廓,一道道波浪样弧形楼顶,仅有两层,楼梯在楼房一侧果露着,圆弧形的楼洞黑黢黢。 能住得起这种楼房的得算富豪了吧?能进入国营饭店吃饭的更算。 林锦瑟看见国营饭店的木牌匾就有点儿呼吸急促,肚子里叫嚣的厉害,双腿更是顷刻间就灌了铅似的,挪不动。 “石头,”她干涩的开口,“咱们能不能不把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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