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影,黎明之期_失控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失控 (第2/3页)

表象,就连纯净强大的阳之力也因主人意志的低迷,横冲直撞彻底暴走!

    靠!

    果然一对上那混蛋的事就没完了!

    这是闹什么?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吗?!

    九尾气结,强忍着几番思索后,直想撂担子不干了!

    这家伙不是白痴吗?怎么就这么能折腾自己?!而且还是卯足了劲儿把自己往死里折腾、不死不休的那种!!

    九尾强忍着一爪子挠死白痴的冲动,变大了些将鸣人放到自己背上跃下颜岩。

    漩涡鸣人!给我管好自己的力量啊!

    …………

    “火影大人!出事了!”

    木叶丸冲进会议室时纲手正因战略部署的事和高层人员吵得不可开交,脾气自然也是差到了极点,怒吼道:“滚!”

    有什么事等她吵完了再说!

    这时负责守卫的人员也赶了上来,架起木叶丸就往外走。

    木叶丸一个中忍怎么挣得过他们?只能双手扳住门框,焦急的大喊:“火影大人您快去看看鸣人大哥!他出事了!”

    “什么?!”

    纲手惊得站了起来,赶紧挥手让守卫放开木叶丸,问道:“鸣人他怎么了?”

    “不知道,但小樱jiejie说情况不妙!”

    ………………

    九尾好歹也是活了几千年的老狐狸,这点智商还是有的。它在将鸣人带到千手族地后,设下结界保护,知道纲手那丫头忙得连轴转,就把她的弟子春野樱给绑了过来,谁知最后还是要纲手出手!

    真是、不学无术的小妞!

    纲手赶到族地时,春野樱正急得团团转,在看到纲手那一刻她差点没哭出来。

    “师父!”

    “鸣人怎么样了?”

    纲手走近鸣人,正准备检查但手一碰到鸣人就立即撤开。指尖传来剧烈的刺痛,如同被烈火灼烧一般,但表面却看不出任何端倪。

    “九尾,这是怎么回事?!”

    “你也看到了,过呼吸症发作,力量暴走了!”

    九尾的眼睛一直没从鸣人身上移开,生怕一个没看住这白痴就把自己作死了。

    “少蒙我!力量暴走会这样?!”

    现下的情况就是想检查也查不了,一碰就疼不说,连查克拉也会被吞噬,这要她怎么救?

    一时间纲手只觉头疼得厉害,稍稍低头便看到满地的狼藉,皱眉问道:这是怎么回事?”

    春野樱低下头去,道:“九尾说可以先想办法叫醒他,所以,所以……”所以我就把这些东西拿来,不留余力的敲了一遍。

    纲手无力吐槽,直觉心累:“你就没有别的更好的办法?”

    九尾反问:“有办法还找你做什么?”

    无奈,纲手找了个地方坐下单手支额。

    真是麻烦。

    纲手斜睨一眼小樱,道:“这里交给我。你去找静音让她封锁消息,鸣人出事的消息绝不能流出去。”

    “嗨!”

    小樱应了声,快速离开。

    纲手走到鸣人身边想再试一次,但结果还是一样。

    这、根本就无从下手啊!

    纲手冷声道:“九尾,还不说吗?”

    “你想让我说什么?”九尾嫌弃的撇了纲手一眼,道:“若只是单纯的过呼吸症发作那我还可以用自己的查克拉帮他。但这次连阳之力也开始不受控制?我能有什么办法?”

    “阳之力?”纲手很快便抓住重点,眉头一皱,道:“我曾听爷爷说过,但阳之力不可能有这种效果啊。”

    九尾将目光转向鸣人,解释道:“鸣人体内的阳之力十分纯粹,而且这种情况也还是头一次出现,就连我也……”

    九尾没有继续往下说,但什么意思纲手已经明白了。

    “就没有什么别的办法吗?”

    九尾定睛看着纲手,许久像是妥协了一般。

    “方法还有一个,不过……”

    “不过什么?”

    “很危险。”

    九尾的目光变得凌厉,宛如一把锋利的匕首,直击人心。

    “你说。”

    纲手看着床铺上脸色惨白的人,目光柔软了下来。

    放心吧,婆婆一定会救你的。

    “写轮眼,现在只能试试看用写轮眼来救他。”

    “写轮眼?”

    纲手很快反应过来,“你是说用写轮眼侵入鸣人的意识世界,唤醒鸣人?”

    “是!”九尾点头,道:“这是现在唯一的办法。”

    鸣人现在的状况可去不了妙木山,而湿骨林更是想都不要想。所以写轮眼便是它所能想到的,唯一的办法。

    “好吧,我让人把他们叫来。”

    ………………

    “火影大人”

    暗部的最讲究的大概就是效率了,纲手的命令才下达,没几分钟人就出现在了千手族地。

    “你们来了!”

    纲手说话的声音很是疲惫,而九尾正趴在鸣人身边抱着毛茸茸的大尾巴守着这白痴。

    佐助一进屋就注意到鸣人,连招呼也没打就跑到床边。

    鸣人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