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40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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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呈即洪述祖屡次三番要应夔丞呈递之筹备江南治安条陈,是为了方便袁世凯向国务院提出给应夔丞加委职任的铺垫。《大中华民国日报》曾刊登此呈,落款时间为1913年1月15日,[220]但据该呈原件,落款时间为1月14日,并盖有应夔丞印章。关于此呈递交过程,洪述祖在1月5日函中,就已转告应夔丞:顷间总理谕嘱吾弟开一南边手折办法,明日面交(即如何解散及取缔之法等事)。可能因为时间过于紧张,且当时应夔丞正忙于办理领取江苏驻沪巡查长津贴手续,故他并未即刻理会,而是在信旁注云:俟手续交清,即照交条程〔陈〕□(此字不明,似系lsquo;拜字)可也。[221]紧接着,洪述祖又有一函致应夔丞,转达赵秉钧之意,谓:总统属开办法,已说明礼拜二送去,切勿误。[222]此函未写日期,但礼拜二为1月7日,则此函应写于1月6日。结合1月5日、6日两函,可知赵秉钧嘱应夔丞所开之手折,实系总统属开,与1912年11月29日洪述祖致应夔丞函中转述总统要应夔丞具一条陈前来云云,遥相呼应。1月9日,即应夔丞成功领取津贴当天,洪述祖又写信问应夔丞:总理处手折已否面递?[223]可知应夔丞并未于1月7日礼拜二前及时将手折交赵秉钧转呈总统。直至1月14日,应夔丞方将上大总统呈文写好,于15日由洪述祖正式上呈。

    呈文中最令人吃惊者,应夔丞竟然主动要求大总统任命其为中央特派驻沪巡查总长。显然,袁世凯、洪述祖和应夔丞很可能已经就此达成一致,因此应夔丞才敢提出此一要求,以便袁世凯向国务院提出加委此项职务。前引1月10日应夔丞给黎元洪呈文中就有现蒙大总统以巡查之事相属,说明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呈文由洪述祖转呈大总统,然后交国务院商议,国务院又发函内务部,请查核办理。出乎袁、洪、应预料,国务总理兼内务总长赵秉钧以碍难照准四字批复,[224]拒绝了应夔丞的要求。查1912年10月24日洪述祖致应夔丞第一函,其中曾有中央加委一层,总理甚赞成之语,何以此时赵秉钧又改变主意?其实,看看应夔丞的呈文,不仅要求中央同意其管辖自川、豫以迄闽、广广大范围内的党会,还要求中央同意其在国内适宜之地经营实业,胃口大得很。照此办去,政府不但不能收服应夔丞,反而会令其势力大涨,以致难以驾驭,难怪内务部不给袁世凯面子,驳回了应夔丞的要求。还有一个极重要的原因,就是在中央已经赦免应夔丞,并且确认由应夔丞担任江苏驻沪巡查长的情况下,共进会党徒在江苏一带依然不安分,这就让中央对应夔丞不能不有所警惕,防止其势力过大。赵秉钧后来在自辩勘电中有段话专门解释政府在收抚应夔丞一事上的考虑,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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