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案重审_第7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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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证据解释角度看,无论是国民党方面还是袁世凯方面,最初都只是有选择地抓住那些自认为能够证明己方观点的证据攻击对方,或为自己辩护,甚至为达目的不惜曲解证据,而未能冷静、全面、客观地解释各项证据。就连其他党派,乃至一些与政治不沾边的人,也都被裹挟进双方的攻防大战之中,要么支持国民党,要么支持袁、赵,要么貌似公允而实则有所偏袒,未能以独立公正的态度对相关证据进行系统研究,进而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释。随着宋案当事人陆续死亡,以及时过境迁,后来的研究者本当对宋案证据给予充分重视,重新审视,可事实却非如此。迄今的各种研究,不论专业的还是业余的,不论极力固守旧说的还是尝试提出新说的,虽然或多或少都会论及某些证据,但误解、曲解、错解比比皆是,从未有人以严谨扎实的态度全面系统地疏解过相关证据。相比较而言,廖大伟、张永、朱怀远三人对证据解释更为重视一些,可惜他们所做解释都太过简略,许多内涵未能揭示出来,尤其未能揭示各项证据之间的内在关联,错误的解释亦非常之多;而且有许多件重要证据在他们看来与宋案并无关系,故完全没有提及。因此,说宋案核心证据百余年来从未真正受到过研究者重视,毫不为过。

    尚须注意的是,《民立报》记者当初对国民专注意于其狡展之供词,而忽视应宅搜获证据的担心,竟然在百年之后的一些研究者,特别是业余研究者身上表现了出来。例如,思公、卢笛、金满楼、张耀杰等,虽然也利用了一些证据,但基本上是证据的罗列和简单介绍,未能得其真意,而且往往从应夔丞和武士英的口供出发,提出问题,解释宋案,具有明显的重口供轻证据的倾向,而不是利用更可靠的证据来判断口供的真实性。至于前引唐德刚对刺宋案的解释,则完全是脱离证据的空洞的心理分析,虽然讲得天花乱坠,实际上不具有学术意义。

    如果说宋案研究长期得不到推进是由于研究者对宋案核心证据缺乏足够重视的话,那么重口供而轻证据、重空论而轻实证的一个严重后果,便是宋案研究离真相越来越远,这是我们需要高度警惕的。

    四 大量已刊未刊史料未被发掘利用

    研究宋案,资料并不缺乏。有关宋案的资料,大体可分为四类:一原始档案,二各种史料集,三各种报纸,四私家记述。其中有大量极有价值的史料,研究者迄今未加重视,或竟全然不知。

    1.原始档案

    有关宋案的原始档案,就笔者所掌握的情况,主要收藏在北京市档案馆和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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