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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节 (第1/3页)
吴鹏那时候不也跟在屁股后面天天琢磨着怎么能送块几十万的好表给他吗?从来人情趋富贵,哪管白丁是与非。 更何况是一个已经开始走向落魄的白丁。 那么就只剩下第二个选择了,每个月偿还吴鹏20万元的利息,直到能还上这笔钱为止。 因为这合同最致命的一条并不是金额,而是吴鹏随时可以逼着于小山立刻还钱,不还钱就按诈骗罪论处。 资金用途是投资做生意,用这笔钱在做生意之外的任何事,比如营救孟串儿,就变成了改变资金用途。 白纸黑字摆在那里,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因为资金用途改变导致不能归还并且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强制执行无可执行财产,且数额巨大的情况,适用《刑法》的诈骗罪。 啥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钱是你自己花了,并且你还不上。叫不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000万,妥妥的顶格处罚无期徒刑。 吴鹏靠在沙发背上,翘着二郎腿,提醒于小山:“哥,十分钟了。我也怕耽误你时间,知道你忙。这个月利息付了,下个月咱哥俩再见,我保证一个月不在你面前嘚瑟,让你消消停停地过你的小日子。” 于小山看着他,眼神像一座火山,想要把吴鹏吞噬:“吴鹏,你如此阴损,是确定我没有东山再起的那天吗?” 吴鹏哈哈大笑:“哥,看你说的,在我心里如果只有一个人能创造辉煌,也一定是你。弟弟我这也是无奈之举,年景不好,大家都得预备着粮食好过冬,你说是不?” “把卡给我,我给你转过去。”沉默了很久,于小山开口撂下这一句。 如果现在杀人不犯法,那么吴鹏可能被于小山切成一片一片地再扔进下水道冲掉,但是杀人得偿命。没有孟串儿的时候勇者无惧,有了她之后开始贪生怕死。 就算一命换一命,吴鹏也不配。于小山这条命不能因为这样的渣滓而白白送掉。打他更没用,那份合同才是于小山的五行山、太上老君的炼丹炉、火葬场的焚尸地。 不把吴鹏打死,那份合同就如同终极武器,随时可以对着于小山来一招一击必杀。 跟孟串儿去福建茶园的梦想完全碎灭,别说风花雪月,怕是这几年都不得安生。手里的钱撑不过三个月的利息。 现在的于小山并不觉得自己会毁在吴鹏这种小人的手里,他认为自己缺少的只是时间而已。 他毕竟是一个从高中的时候就开始找人开广告公司,高三那年手里就握着500万存款的人。 那时候他让舅舅帮忙注册法人,又让舅舅去给公司转账,当他舅舅惊讶地发现一个还没上大学的小屁孩户头上有500万的巨款,还郑重其事地找到jiejie和姐夫谈了一次,以为这个孩子去贩毒了。 从那时候起的十年间,做什么赚什么,想什么来什么。所以他才净想一些自己没有的东西,比如爱情。 这种顺利让他视金钱如粪土,让他盲目自信,让他无比笃定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养成了的胆子比天还大,不管多少人劝他形势不对的时候要及时收手,他都听不进去。他觉得他比形势牛逼,他的掌控能力比大环境强悍。 这些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身后有余忘缩手,眼前无路想回头。 老祖宗的智慧告诉我们,一个人运气如果太好,好得太久,接下来的路会非常惨,比原本没有过好运气的人惨一万倍。 还有做生意,我们不说封建迷信的事情,只说如果你真的相信人有福报。 相信善有善报,在一个大范围内相信因果,那么偏门的生意不要做。 脚踏实地赚的钱,不会像大风刮过那样被卷得一干二净。 投机取巧,也许会有一时风光,但绝不会风光一世。 于小山做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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