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生我们不走丢_第1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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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节 (第3/4页)

有关,还有他的生活、灵魂与感悟,以及那里面的一切,句句都能戳进她的心里,而且在她心里的每一个旮旯胡同撒点炸药,以至于处处爆点,爆得她心里破破糟糟的,莫名的忧伤。

    之前的孟串儿,挺傲的,高中的时候喜欢王菲,绝对的偶像,同桌是个特别天真的丫头,经常仰脸问她:“桌儿,你这么喜欢王菲为啥不给她写信呢?你文采那么好,她要看到也应该会喜欢你。”

    真是被她的天真感动得笑掉大牙:“你以为我是谁?身份不对等的时候王菲怎么会瞧我哪怕任何一眼?她瞧都不瞧我凭啥写信给她?”

    这就是她,年轻的时候追星都能保持理智,在她心里喜欢或崇拜一个人可以,但一定要在可以对话的基础上才能张开嘴,否则免谈。

    除了书名过于矫情,这本书在她当时的心里绝对满分,当然很多年之后孟串儿才知道这书有个别名《娼春垃圾》。

    第2章 自成江湖的孟串儿

    不过此刻她心里的偶像变成了这个叫于小山的老男人——当时推测这个混蛋的年龄应该在四五十左右,因为文笔老练狠辣,带着一股子匪气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怀。

    孟串儿跑到图书馆的电脑前面检索他名字,还有一本书叫《云朵飘飞昨日秋》,只有这两本,她就这一本也借了。拿着走到图书馆门口,坐在台阶上——她实在站不住了,腿跟灌了铅似的。

    一鼓作气又飞快的看完了,检索里只有这两本,看完之后觉得失恋了,跟两本书谈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翻完最后一页,失恋了。

    盛夏暑气袭人,图书馆门口人来人往,谁也不曾注意到这个坐在台阶上看书的姑娘,两本书的时间像一个光年,从天亮到不知道什么时候的黄昏。

    在她愣神的功夫天已经大黑了,图书馆门口的灯光照在她的身上,拉出长长的影子,地上一堆烟头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抽的。

    此刻特别想跟那个叫于小山的男人喝顿大酒,不醉不归的那种,喝完了可以疯可以作可以摔东西可以大喊大叫可以站着撒尿,然后聊一聊他们走过的这些年,无论是他的还是她的,感觉都那么相似,又有那么多可以交融可以畅谈的共同点。

    那些过往的忧伤,在她的身上无人能懂,但却被这个男人轻易拆解组装,因为这个男人拆分的不是她,而是自己,而这个自己才是让人真正感觉可怕的。

    也许她自己也没想到,她的岁月繁华如一梦,却误入春园惹尘埃,最终一切都会老去败落尘埃盖,也许这就是命。

    孟串儿一路小跑回到了自己的家里,开门后第一时间打开电脑,上百度输入“于小山”三个字,百度上第一条赫然的于小山新浪博客,她迅速点开,博客头像上有一张照片,那应该就是于小山的本人,孟串儿看着眼前这个人这张照片愣住了,点了一根烟傻呆呆的看着。

    不知过了多久,她点开博客的私信写道“你好,于小山,我叫孟串儿,是一名调查记者,过往也写过很多有味儿没味儿的文字,更欣赏过很多大家小家的作品,曾认为的打动和震撼是深刻的,但今天一本《淡淡的忧伤》让我颠覆了所有阅读的记忆,这甚至不是在阅读,而是在经历。你太tmcao蛋了,你真实地写出了你的人生故事,而且是用那么粗鄙的写作方式,如同记录,如同告诉所有人这就是我的人生,好与坏它都是真实的经过。而你的经过,我似曾相识,有很多我也曾经历过的生活和理解,而最最恐怖的事件是看着你照片上的样子,竟然能和我看书时想象的画面完全重合,我无法理解和梳理我此时的心情和状态,不想要你的回应,只是想告诉你,这是你给我的。”

    写完这一段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没有发送而是按着回车键把所有的都删了,然后关了电脑。发了又怎样呢?他的私信箱一定每天都充斥着类似或者不类似的信息,兴许他看都不会看,也许等有一天会联系的,等自己也写一本书,也许。

    孟串儿的20多年并不平静,要不然怎么敢跟别人的一辈子比,她毕业于xx传媒大学新闻系,名校是不是?985还是211不知道,反正每个老师讲课的时候都挺骄傲,他们教过的名人明星比我们能念叨出来的多的多。

    但是她不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高考考进去的,她是百万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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