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图大陆_第184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84节 (第1/3页)

    他并不知道龙祖帝早已寿命走到尽头,沉池了,在等待再一次的新生。不过谢春风知道呀!

    谢春风在描述时,因为本身对魔秦王朝的理解,不小心夹杂私货了。所以叶墨凡现在比窥见未来的先祖顾松雅,知道的还要多。比如龙祖帝的来历,比如墨莲转生池这个名词。

    叶墨凡道:“先祖看到的是天眼与龙祖帝合体后的画面。两条恶龙汇合后,复活龙祖帝,不,是借他的躯壳共存。开启两界战争,让斗图界生灵涂炭。”想到战争的惨烈,他语气越发冷,“既然已经预见,绝不能让此事发生,一定要在此界内,彻底消灭天眼,不让它们汇合。”

    顾有枝温雅道:“机会已经给顾家后人创造,先人对天眼反向诅咒。那句‘若它对拥有顾家血脉的人出手,必将遭受天道惩罚,降下雷霆之怒。它将从此不得超生。’我的侄儿,你有没有觉得这画面很熟悉?”

    “……”还真的很熟悉,他前不久刚刚经历过。

    叶墨凡从画中乾坤拿出一幅画表情包。“画面感让我想到了这张图。”

    【天道好轮回.gif】

    表情包上,一身白色劲装的江湖侠客,高举手中宝剑,眼睛瞪到极致,异常用力夸张的吐字。周围万丈雷霆,将黑夜轰成了白昼。

    第二百二十一章 走蛟化龙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所有人都知道叶墨凡手里拥有一张王牌——《天道图》。

    以漫天雷电净化罪恶。

    见顾有枝突然提到这张表情包, 叶墨凡开口道:“叔叔的意思是,先祖的反向诅咒,会通过它来实现?”

    顾有枝轻轻点头道:“诅咒之说,玄之又玄。总结下来就是通过各种机缘巧合来达成目的。若那条龙要对付你, 你会对它施用天道图吗?”

    “当然, 我会毫不犹豫出手!”叶墨凡笃定道。

    “这不就满足了实现诅咒的条件?”顾有枝淡笑道, “你这张表情包并非不可抵挡。画尊之威, 超乎寻常, 即便以雷电清空罪恶值, 或许依旧能撑到天罚结束之时, 奈何不了他。但有了诅咒, 将巧合聚在一起, 就产生了奇妙的效果。当他动了身为顾家后人的你,就会应咒从此不得超生。”

    “原来叔叔是这般看待诅咒之事的。”

    顾有枝道:“在我活着时,巫蛊之术盛行之风已过, 但还有所残留。真正能够灵验的诅咒,反噬代价太大, 都为临死前方才施展。”

    顾有枝之所以会对先祖的反向诅咒有了别样解读,是因为在谢春风的描述中, 先祖顾松雅因为窥见太多未来, 尝试干扰混淆, 又施展了反向诅咒,才消耗生命导致头发全白。做了这么多布局, 他相貌没有变老, 说明遭受的反噬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付出的代价没有想象中大。不然光凭延续在顾家血脉中的咒术一项,就足以要了他的性命。

    这也变相说明, 达成这项诅咒需要满足的条件能够轻易凑齐。他相信顾松雅一定窥见到了什么未来,才早早放心的施展出来。

    “未来能救它和杀它的人,都存在于顾家。”顾有枝复述着先祖的预言,俊美的面容染上一丝自嘲,“叔叔相信,能最终杀死它的人就是你顾青舟。而我……若不是先祖混淆天机,恐怕险些助它重回龙躯,祸害世间的人,就是我。”

    他越想越觉得就是这样,叹息道:“我这一生可悲又可笑。身为画君,非但没有给顾家带来一点荣誉和帮助,反而一直让顾家后辈受我所累。”

    叶墨凡反驳道:“叔叔为何要将所有错误归结到自己身上?顾家数百年只出过叔叔一位画君,一直是激励吾辈修行的动力,不该妄自菲薄。它算计叔叔,一定是知道无法获取你的帮助,才痛下毒手。或许叔叔身负消灭它的重任,才以另一种形式存活在世间,等待这项使命完成呢!”

    “好侄儿,吾被你安慰到了。”顾有枝起身,神情舒缓道,衣袂飘荡如谪仙,“吾已身死,你的保命画作能降下雷霆之威。这项使命,明显要通过你的手来实现了。”

    叶墨凡提出一条疑点道:“叔叔,我有一事不明。既然先祖已经混淆了救和杀它的人,救与杀只在顾家人一念之间。为何它非要致叔叔于死地?叔叔当年是否曾与它接触过,让它知道你绝不可能帮助它呢?”

    “吾突然想起了一些往事,可能与此有关。”顾有枝迟疑道。

    “叔叔快讲。”

    “嗯。”顾有枝抬手捏了捏眉心,回忆起了那段过去。“那时吾与宫焕颜订婚,时常去宫府走动。有次在路上,遇见一个全身裹在斗篷下的怪人。他见路边有一条巨蛇盘踞,旁人唯恐避之不及,他却主动凑上去对那条蛇说:这有一条龙。”

    叶墨凡道:“走蛟化龙,这是给妖讨封正呢。至今还有人相信,多为没有绘心的普通人,也不算太奇怪。”

    传说遇上蛟蛇,如果对它说“这是龙”,对方得到封正,就能化龙修成正果。而没讨成的依旧为妖,妖会作恶。

    相传走蛟所到之处,掀起千层波涛,淹没四周村落良田。为了对付蛟龙,至今很多石桥下还悬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