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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个。 就这样处在奇特的平衡关系里,一起组建乐队,安然无恙地度过了几年。 他们一起成名,开始有演出邀约,崭露头角,一起毕业,继续乐队生涯。 他以为张海漠会像他的名字一样,一直沉默下去。 直到偶然的一次,张海漠看到了他锁骨上的抓痕。 “男朋友抓的?”他突然问他。 “前任了。”他懒得多说。 他时运不济,第一次交到了一个有暴力倾向的男朋友。讨饶起来甜言蜜语,控制欲强起来就会抓他,绑他,甚至打他。 虽然事后被他抄起啤酒瓶,一瓶子砸在脑门儿上,血流成河。 人没死,却更疯了,死乞白赖缠着他。 叶望带着乐队巡演,躲瘟神一样跑遍了各个城市,最后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金湖大学。 谁知瘟神也一路跟了过来,甩都甩不掉。 进了几次派出所,又被放出来。 再一次把他堵在乐屋门口强吻的时候,张海漠刚好从外面买盒饭回来,那么安静沉闷的一个人,突然就爆发了,把人按在地上痛殴,抓起脑袋往地上撞。 咚,咚,咚。 瘟神逐渐不动弹了。 叶望闷笑着拦住他:“行了,再打就死了,你真想坐牢啊?” 他在替他生气,帮他报仇。 他居然还笑他。 张海漠板着脸。 他比叶望小,但是比他高一个头。 叶望就这么仰头看着他,笑盈盈的,眼睛里都是流转银河的星星。 他踮起脚,毫无征兆地贴住了张海漠的嘴唇。 “如果我不问,你是不是永远不会对我告白?” 张海漠僵住了,似乎是没想到自己被看穿。 “我睡午觉的时候,十次有八次偷偷睁开眼睛,都看到你在偷看我。” “你不睡午觉的啊。” 张海漠慌得眼睛都不知道往哪里放。 “我好看吗?” 张海漠呆了片刻,僵硬地点了点头。 “有多好看?” 张海漠犹疑片刻,用极小的声音道:“……比,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好看。” 《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灰色行人道》,《死去的第五十九只天鹅》,《梦已消逝》。 乐队的很多歌曲名都出自叶芝的诗。 《茵尼斯弗利岛的红雀》是成名曲之一,曲是叶望写的,张海漠填的词。 里面有一句“红雀在茵尼斯弗利岛溺亡,与我的爱人一同埋葬”。 叶望忽然感觉有些脸上有些热。 他纵横情场这么多年,第一次有种不知所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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