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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节 (第3/3页)
戏。 待他察觉神仙娘娘应该不会杀了他后,小男孩稍稍冷静下来,只是鼻涕还一下一下地往外溜。 阿颜怕长公主觉得脏污,把小男孩带远了些,劝道:“殿下,您先去歇息吧,婢子来就好。” 京仪摇摇头,只对着他轻言细语道:“你真的不认识季明决吗?” 他那样光彩昳丽的郎君,自然是到何处都是鹤立鸡群卓尔不凡的,怎么会泯然众人,甚至于都没人听说过? 京仪略带期待的看着小男孩,但见他咬着手指为难许久,终究还是摇摇头后,眼里的期待逐渐黯淡下去。 她示意阿颜给这孩子一片金叶子后,就站起身茫然地望着灰白的天际。 是他离开此地了,还是他得到消息不愿见自己? 京仪的心已经没有力气跃动,先前一直赶路都未察觉的寒气此时袭来,刺得她浑身冰冷入骨,脚下的冻疮也叫嚣着疼痛,她只有靠着马借力一二,才不至于倒地。 “狗儿!整天就在外面混玩,人都不见个影子!这么冷的天,小心把你的耳朵冻掉!” 巷外突然传来一阵声音。 本拿着金叶子傻乐的男孩立马把它塞到袖中,三步并作两步冲到那声音主人怀中,“爹爹爹爹”地喊着,还乐出了几个鼻涕泡。 陈方左手提着酒,只能右手一把抱起儿子,审视着巷口站的一主一仆。 那主子模样的女人不过二十来岁的光景,虽面有病容,却丝毫不减滟滟荣光,反而在漫天大雪的衬托下更显脱俗出尘。 陈方活了二十多年,还是头一回见到这般云鬓花颜的女子,被她扫一眼,脸上腾地一红,也不知这个偏僻地方,怎么会有这种神仙一般的人。想起自己还要去看望好友,只得抱着狗儿就快步离去。 …… 陈方自小也是识文断字的,只是奈何家贫,实在负担不起科举的费用,只好务农和做些小生意维生。平日里忙于生计,偶尔偷闲看看圣贤书,还被媳妇骂他偷懒不干活,他一个大男人见媳妇整日cao劳,面子上也过不去,又身边没人能同他探讨诗文,他渐渐也就断了念想。 但两年前,自家隔壁搬来个书生模样的人,一手书法写得神入化有如游龙走凤,简直比陈方十八岁那年上省城瞧见的皇榜上的字还好看,他顿时心生仰慕,忍不住想与邻居亲近。 虽然这书生像个哑巴整日阴沉沉好像死了亲爹,但陈方还是硬着头皮主动去与他攀谈。见他日子过得清贫得几乎毫无收入,又替他张罗了个抄写铺子,平日替人写写家书诉状,至少能挣两文钱吃上两口饭。 他磨了半年时间,才知道这书生还有个文雅的名字,叫做“逢之”,其余的,任他磨破嘴皮子,逢之也不肯多说,他也就不好再问。 只是一次,隔壁巷子的黄家儿媳妇被镇上首富吴老赖欺负,黄家气不过,一定要打官司。逢之来者不拒,丝毫不惧吴老赖的威胁,替黄家写了封诉状。 逢之文采斐然,诉状不过简简单单数百字,条条款款清楚明晰,逼得县太爷都没法袒护,只能给吴老赖定罪。 吴老赖蹲了半年大牢才出来,第一件事就是找逢之麻烦。 陈方至今都记得,那吴老赖带了十几号人过来围住逢之那破得不能再破的屋子,一把就将他的抄写铺子掀翻,要找他的麻烦。 然而逢之一个看着白白净净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不但把十几号打手打得毫无招架还手之力,还把吴老赖打断两条腿。也不知他使了什么法子,反正一向得理不饶人的吴老赖竟然从此不敢再来找麻烦。 此后,众人对逢之又敬又怕,渐渐地竟有人说他是犯事被贬的大官,又有人说他是屡试不中的举子,还有人说他是大家族落难的公子哥,总之什么说法都有,只是逢之从不搭理罢了。 陈方早就知道自己这个朋友绝非池中之物,他实在按捺不下心底的好奇,提着两壶酒去套话。谁知他什么也没能问出来,只是在问道他为何要埋没在这边陲小镇宁愿碌碌一生时,逢之的眼神暗了暗,闷下一口酒,好半天才吐出两个字:赎罪。 什么罪能值得他这样的人物隐姓埋名一辈子?陈方抓耳挠腮也想不明白,再问,他却是如何都不肯再说了。 …… 明日便是除夕夜,虽然知道逢之从没把自己当过朋友,但陈方惦记着他恐怕又是孤清清一个人,连半点酒菜都不会添置,就还是瞒着媳妇打了两壶酒,准备给他送去。 逢之的院子又旧又破,连门都没有,陈方就直接迈步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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