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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怎样的未来,都要比留在铁匠那里要好。 仆人,最起码也是一个人啊。 我的手按压在伤口上,直到伤口重新泛起疼痛,腥臭血迹染红指尖。 “好了就起来,等会还要见大管家呢。” 带我来的佣人对我眼中一闪而过的暗沉视而不见,立在房间的暗处,照本宣科地提醒他。 “嘿,明白了。” 下意识地回以傻气的笑脸,我起身,穿上衣服。 30、 我见到季家大管家的时候,他穿着一件绿色的绸缎做的长衫,那绸缎不知道经过怎样的处理,在白日之下竟然泛着翡翠般的光泽,在我进到房间里时,管家正一边喝着茶水,一边核对账本,茶水芳香四溢,是以前在乌巢的时候,老爷们也喝不起的珍品。 “大管家。”带着我的仆人向大管家行礼。 “大管家。”我照着那仆人的模样,装模作样地也行了个礼。 那模样,就像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童,怎么看怎么滑稽,大管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闻声,我悄摸摸地抬头,正对着大管家的笑脸。 根据我现任主子说,我虽然长得不咋地,但我用我那双亮晶晶地黑色眸子盯着别人的时候,就好像把他当做了这世上最值得信任的人,少有人能生出恶感。 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大管家放下手中账本,走上前来,亲昵地摸了摸我柔软的头发。 “李家小子,你都会些什么啊?” 没什么可怕的,我大大方方地回答。 “小的识文断字,算术什么的也会,洒扫洗衣做饭都行,砍柴烧火搬东西一类的体力活也能干。” 我虽然装作懵懂不知,但其实一直关注着大管家的神色,我明明白白地看到,当我提到自己识文断字的时候,大管家眼睛明显亮了起来。 我提起的心放下一半,即使我是傻子也知道,在大宅子中,干文职的人地位总是比体力活要高那么一些,我将识文断字放在第一位,自然也是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过说来讽刺,我那憨厚老实的亲爹在这等关键时刻对我毫无帮助,反倒是后爹闲时教我的一些知识,给了我莫大的助力。 大管家也不孚我所望,笑呵呵地摸着我的头说: “正好,四公子那里还缺一个书童,就由你来吧。” “嗯!好嘞——”我灿烂地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 “不错,你愿意就好,”大管家把手收回之前拍了拍他的肩膀,嘱咐我说,“这两天先学学礼仪,免得冲撞了贵人,五天后再上工。” 我点头如舂臼。 在给我安排完了事务后,账本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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