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里薄樱十里尘_第7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77节 (第1/2页)

    九叶罂神情复杂瞧一眼风华君,最后再问道:“看来风华君对邪音之术还是很熟悉的嘛……可是,为什么?”

    是啊,为什么连她都没有觉察出来的邪音之气会被风华君这个雅正门派中人先觉察出来了?

    她以前修行过很长一段时间的邪音之术,亦是在西域混过不少时间,不管从哪方面来说应该都要比风华君更了解邪音之术才对。

    可风华君,却好像要比她了解,好像要比她还清楚西域之气。

    风华君只淡淡回答一句:“你忘了,我将云阁的书全数都看完了。”

    说得也对,风华君早就将十二空山处的书都看完了,想必也是稍稍有接触西域的音法。再加上风华君的天赋这么高,看一遍就悟出道理来的可能性自然是极高的。

    可,九叶罂却始终觉得哪里不太对劲,可又说不出来具体是什么地方不对劲。

    暂时不追问这个问题,九叶罂再是问道:“风华君,你想不想看看当初的司命阁是什么样子?”

    言罢还眨眨眼。

    她自然很好奇究竟是发生了什么才能让一处本是杀手聚集的地方变为现如今这个这么一派安然的小小梧桐镇。

    风华君浅答:“你若想看,那便看吧。”

    说着,他便伸手往半空一摆,顿时一道无形的结界笼罩而下。

    “哇塞,风华君居然也明目张胆的布结界!”九叶罂十分吃惊,毕竟风华君这人做事是十分小心谨慎的。

    如今他既说着梧桐镇中有邪音之气,却又这么明显的用修仙正派的灵力布下结界,自然十分明显的。

    风华君接着动作,再是一手往半空稍稍抚去,像是将什么摊开在她眼前一样。

    而后,他浅浅的声音传出:“这便是司命阁。”

    音落一瞬间后,九叶罂眸中便被映像中的一切所充斥。

    看来,风华君早就调查清楚了。

    而在这映像中,有的不止是那一座不会走不会动的司命阁,还有许许多多有血有rou的人。

    不,应该说是司命阁的专业杀手。

    九叶罂瞧一眼这江畔女子,再将视线转回到映像之中来,企图找到这江畔女子的身影。

    下一瞬,一件件过往真切存在过的事情便如一幅幅图画一样,接连呈现在九叶罂与风华君眼前。

    时间回到六年前。

    那时候的梧桐镇叫做司命阁,是一座只收留杀手的城。

    很安静,很寂静,同样,这座司命阁异常的寂寞。没有丝毫人情味。

    一黑衣女子方从思阁中走出来便被一带着戏谑的男声给喊住。

    女子滞住脚步,回身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往屋顶上看去,果真有个同她穿得一模一样的男子坐在上面,很是潇洒的样子。

    男子指尖夹着一片带着金光的羽翎,面上笑意很是不加掩饰,同这女子开口:“怎么办,今日又是我赢得了机会,你是不是很不甘心?”

    女子听他说完便转身,连一个多余的神色都没有“赏”给他。

    男子见状稍急,于屋顶上稍稍起身,赶紧喊住她,“哎,都做了一年的同门,你怎么总是不理人?”

    女子停下脚步,这一次却是没有转身,只冷冷道:“你想说什么?”

    得了女子一句回话,男子脸上的神情简直将他那点小心思暴露无遗,更是荡开笑意,道:“想说什么……我第一句话不是就已经说了?你到底有没有认真听我说话?”

    男子很是纠缠的样子。

    女子稍稍沉默,随后道:“阁主既选了你,那便是你。”

    “可是你才是赢的那一个哎……”男子故意这么说一句,“每次都是你赢,可每次都是我跟着阁主去国宫,你就不嫉妒?”

    司命阁每年都会进行一次试炼,意在挑出阁中胜者,也就是最优秀的那个人随阁主一起入国宫。

    说白了,这司命阁就是为国宫培养杀手的地方。

    嘛,虽然司命阁中的人都晓得这是怎么一回事,可大家还是要想尽办法进入国宫。

    对于杀手来说,在哪里都会成为一个要双手沾满血腥的人。可,司命阁中大部人都是受了阁主的恩情,自然是要对阁主尽心尽力。不管如何,总之,这阁中的杀手唯一不会做的事情就是背叛阁主。

    方才已经结束了今年的试炼。

    胜出者是这女子,但却被屋顶上的这男子得到了进入国宫的机会。

    第137章 花江雨(1)

    女子神情淡然,看上去是一副很不在乎的模样。

    沉默一瞬之后才道:“我说过了,阁主选了你,那便是你。”

    说完她又有要走的意思,男子见状赶紧再道一句:“看来阁主的一句话比你的自身利益还要重要啊?”

    男子话语中的打趣之意不言而喻。

    女子不予理会,只在听完这番话后便走开了。

    她叫花江雨,他叫即墨。

    花江雨是司命阁中最新的一名杀手。几年前被阁主从江边带回来,因这女娃娃没有名字,遂阁主给她赐名。

    花江雨。

    而其实,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