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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一百以内加减。 最厉害的是他还会背三字经。 郑漫连三字经是什么都不知道,他却会背! 虽然并不知道背了有什么用,但是我不会,他会,那他就比我厉害! 于是郑漫头一回开始崇拜季凛。 被郑漫软软的喊了一声凛哥哥的季凛,得意得不行,很是不屑的扬起下巴:“这有什么,我还会唱字母歌呢!” 然后在郑漫“虽然听不懂但是感觉好牛逼啊”的眼神中,完完整整,磕磕巴巴的,唱完了整首字母歌。 由于这时候的幼儿园和学前班都不教英语,英语是三年级才会学到的知识,才刚结束学前班的季凛会唱字母歌,确实是很了不起。 所以收获的不但有郑漫的崇拜,还有郑漫爸爸mama的夸赞。 季凛mama倒是没有很得意,她其实觉得季凛不用学这么早的,跟着学校进度来就好。 但是季凛爸爸不这么觉得。 郑漫mama劝慰她:“早学也有早学的好,我看小凛其实也很喜欢学习嘛,多学,早学,总没有太大的坏处。要是真的影响到童年生活了,你再调整也还来得及,孩子还小呢。” 季凛mama也只好这么想了。 两个小孩不知道大人们所cao心的什么早慧和童年。 郑漫只知道凛哥哥好了不起。 他问过其他同学,他们都不会背三字经,不会唱字母歌。 只有季凛会。 凛哥哥真的厉害。 有了这么个“凛哥哥真的厉害”的念头之后,郑漫看季凛就自带滤镜。 就连他臭屁的样子,都显得与众不同。 废话精也不讨人嫌,反而是高深莫测。 得知自己一年级跟凛哥哥一个班,郑漫开心得不得了。 但是他们一个坐第一排,一个坐最后一排,隔着那么远。 郑漫下课又不愿意动弹,而季凛那边总是有好多人,他嫌闹腾,也没凑过去找过季凛。 两人在学校还是没怎么交流。 一直到季凛接下“和漫漫一起上下学”的任务。 两人才打破了无形的屏障。 但是那叫啥? 远香近臭。 或者说距离产生美。 总之,真凑一块了,滤镜它就慢慢的没了。 没了滤镜之后的凛哥哥,那是真的很吵。 郑漫铺了好几层的美化,但还是没能美化成功。 真的太吵了。 于是我们季凛同学,陷入了茫然和苦恼。 我超可爱,超软萌的,乖乖的漫漫弟弟,怎么好像变样了呢? 是错觉吗难道? 第7章 一起上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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