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探班纳特[综名著]_Chapter 34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Chapter 34 (第1/3页)

    两人拒不承认有欣赏的作者, 也否认定期只购买同一人的作品。

    “只是凑巧。”

    歇洛克轻松地挥了挥薄册,“除了阿佩普之外,我也会买其他人的。”

    凯尔西表示赞同, “确实我们能有很多选择,最近不是有一位新作者,「爱玫瑰的神枪手」。揭开白骨的秘密, 血腥里流淌着缠绵的爱意。

    多么有特色的作者, 如果他不再写廉价恐怖小说, 足够有能力改写恋爱故事, 那会比现在更火爆。”

    廉价恐怖小说一行需要大量的月抛故事, 「爱玫瑰的神枪手」是新入行的作者。

    依照主编麦克的话, 这位显然选错了题材。

    他的故事感情线占了主位, 不适合以暴力杀戮、残酷离奇、反复无常为卖点的恐怖小说。

    尽管「爱玫瑰的神枪手」也吸引到了一些女性读者,但她们不是廉价恐怖的主流受众。如果愿意跨行,「爱玫瑰的神枪手」显然比现更容易出名。

    “不错,我也读过这位的的故事。”

    歇洛克想要找些赞美之词, 但「爱玫瑰的神枪手」的情节设计太过简单, 让他一眼看透结局。总不能让他肯定里面的感情描写很细腻?

    歇洛克还是找到了闪光点,“虽然不知「爱玫瑰的神枪手」是不是神枪手,但他有些医学见识。起码不赞同随便让脑洞大开, 挖一勺脑部组织, 美名其曰这种手术能治疗精神病人。”

    脑洞大开, 即是钻颅术。它的历史太过久远,甚至能倒推回中石器时代。

    大脑的奇妙一直吸引着人类探索, 文艺复兴时期出现一个理论——脑中有一块石头, 它造成人或疯狂或痴呆。

    想要恢复正常吗?

    削掉一块头发, 秃得露出头皮后, 拿起穿脑孔钻打一个洞,取出那块碍事的石头就好。

    这并不是荒诞的怪谈传闻。

    哪怕随着医学进步,有越来越多的医学工作者呼吁,废除此类惨烈的手术,但在维多利亚时期切脑术仍有不少支持者。他们还振振有词,如今的技术几百年前要成熟多了。

    凯尔西渐渐适应了十九世纪的各种混乱,她在大学都遇到过钻颅术的赞同者。那些人认为移除焦躁不安病人的大脑皮层,能让病人们安静下来。

    在这个麻醉技术不到位,消毒除菌过分简陋的时代,病能不能治疗还是另说,不知有多少人死于术后感染。

    凯尔西无法违心肯定这种钻颅术的好处——它确实为推动医学发展做出贡献,列如有助研究脑部结构,但代价是十分惨烈地牺牲了许多病人。

    「爱玫瑰的神枪手」在小说里抨击了此类钻颅术,由此可见,他起码是一位有些医学见识的作者。

    “不只钻颅术,最新一期他还否定了颅相术。”

    说到脑袋,凯尔西想到在欧陆刑侦界流行了几十年的玩意——头骨各部位对应不同机能反应,仅凭头骨外状就能判断一个人的心理品质。

    摸一摸对方的头,假如他的头骨隆起,你就要小心钱包了。

    因为那是扒手的特征,头骨那一块正对着人对金钱的欲望,隆起就是贪婪。

    ——这就是鼎鼎大名的颅相术。

    “「爱玫瑰的神枪手」否认颅相学是明智的。”

    歇洛克嗤笑,“我曾经去颅相学学会听过演讲。他们希望每个人的头顶都和球一样顺溜圆滑,如此善人就遍布世间——因为这类头型被认为仁慈自爱。”

    如果摸头就能断案,还需要侦探做什么?

    无需学习各类不同学识,用不到逻辑推理与演绎分析,仅凭手感就行了。

    那时一定不能怂,直接挑战最有难度的人,摸头做一番分析。

    两人讥讽地想着,目光落在了彼此的帽子上。

    假设摸一把帽子下的脑袋,就能弄清对方的心理状态,还真是……

    凯尔西与歇洛克都齐齐移开视线,将乱七八糟的伪科学从思维里踢出去。

    怎么就从否定喜欢「巧克力蛋糕」/「阿佩普」,到拿「爱玫瑰的神枪手」做挡箭牌,最终演变成假设摸头能有什么可怕后果?

    一定是奇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