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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27 (第1/4页)
富兰克林死了? 凯尔西记得这个人, 上周帮歇洛克将行李搬回租屋时,两人在楼下遇上打石膏的富兰克林。 富兰克林正在和房东在讨价还价,激烈地争执着火灾后的重修问题。 起火原因是富兰克林意识不清地乱扔烟蒂, 但他损失了一大笔货物,显然暂时拿不出赔偿款。 “五天前,我看富兰克林还是中气十足, 断了一条腿也没影响他将楼道当做歌剧院。” 凯尔西指的当然是富兰克林的大喊大叫,企图以嗓门音量来获取压倒性胜利。“他竟然去世了?死因呢?” 这题雷斯垂德表示他会答。 “今天上午, 富兰克林在新的租屋里, 被人发现死亡。” 雷斯垂德根本不认为有必要再查富兰克林。 “一次意外火灾, 没有让他戒了嗜酒的老毛病。而他的幸运值用完了,昨夜没能逃过死神召唤。被证实饮酒过量死亡, 哦,这是福尔摩斯先生检验后的结果。” 正因为歇洛克都检查了尸体, 雷斯垂德才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揪着富兰克林一事不放, 必须来找凯尔西。 雷斯垂德一开口就没能忍住,“连环纵火案的凶手是哥达。他已经全盘招供, 为什么留下血掌印, 又为什么选择六个不同纵火点。 这些与富兰克林一个便士的关系都没有,为什么还要调查一个意外死亡的人?” 说到这里, 雷斯垂德猛地想起是谁找出了连环纵火的关联。 他放缓了语气, “我非常感谢福尔摩斯先生,发现了哥达纵火的规律,是以一个数列变化在选定地点。因此,这次才能如此迅速地结案。” 既然已经结案, 四十分钟前, 为什么要他硬生生地从睡梦中唤醒! 上帝知道他有多难得早睡。而他还不能抱怨, 必须感谢歇洛克至少遵守规章,没有直接撬门闯入今早封锁的富兰克林租屋。 等雷斯垂德说了一长串,后知后觉发现屋内的安静,两道目光静静地落在他的身上。 “演讲结束了?” 歇洛克仿佛优秀的观众,静静等演说家表演结束,还应景地鼓掌。 随即他话锋一转,“那就到提问时间。请问我什么时候表示去查富兰克林,是为了否定之前连环纵火案的调查结果?” 难道没有? 雷斯垂德仔细回忆,好像真的没有。 歇洛克只说富兰克林的死有些违和,并没说那位断腿倒霉蛋与凶手哥达相关。 搞了半天,竟然不是要推翻连纵火案的结论! 雷斯垂德松了一口气。真不是他嫌麻烦,实在对新闻报道头疼,就怕下一个标题是『l警探草菅人命,错抓连环纵火犯』。 很快,雷斯垂德又猛提一口气。 既然不是否定连环纵火案,那他刚刚说的话就是无关紧要了。浪费了歇洛克的时间,真不会被怼吗? 凯尔西没有戳破雷斯垂德的小心思,也愿同情探长三秒钟。 谁让l探长的首次登报,曾经是她一力促成。但是这次真没有半个英文单词的关系,媒体职业者都有发现热点的眼睛。 “汤姆,你觉得哪里违和?” 凯尔西出言缓解气氛,“是纵火案的现场有富兰克林的东西?还是他与某位受害者认识?” 歇洛克的视线从雷斯垂德身上淡淡扫过,暂时没对他说什么,而正色回答凯尔西:“第三次案件中的受害人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曾经出现在同一酒吧。时间是八月二十。” 那就是五十天前。 八月二十,富兰克林经历了火灾,刚出院不久。 连环纵火案,第三次作案在九月十三,一栋便宜租房被烧。 根据报道,詹姆斯是六起案件中伤得最严重的受害人。他在逃跑时,眼睛被着火木头砸中,双目失明了。 凯尔西理清时间线,“仅凭两者在酒吧打过照面,不足以怀疑什么。你询问过詹姆斯,他与富兰克林认识吗?” 雷斯垂德也看向歇洛克,他完全不记得有这一段供述。 歇洛克给出否定答案,“下午我去找了詹姆斯,他确定自己不认识富兰克林。” 雷斯垂德瞪双眼,只表达一个疑问:都不认识,还有什么问题! 歇洛克却取出怀表,看了看时间,“夜间九点十分,距离昨夜富兰克林的死亡时间大约还有一两个小时。现在坐马车前往现场,正好能重现昨夜的情况。” 雷斯垂德再瞪眼,左看看右看看,真没人回答他的疑问吗?究竟什么还要去现场? 凯尔西却懂了,歇洛克察觉的违和,一定就在富兰克林的住所。那就去走一趟,“还需要我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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