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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你知道夫郎哥儿吗?唉你好歹是个基佬,怎么连这都不知道呢,来来来我给你科普,夫郎就是攻,哥儿就是受,这本里面的夫郎还可以标记哥儿,就咬后颈就可以了,当然还有另一种标记方式,就是上、了、他!hiahiahiahia~” 正是因为这个可怕的设定,自穿书以来,阮嘉便时时为自己的节cao而担忧。 没错,他穿成的是个哥儿,而且还是个爱慕科研大佬的炮灰哥儿——以爬床为人生目标的那种。 阮嘉心想着自己虽然是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豪门子弟,但是从来不乱来,爬床这种事更不可能做,那么自然不会有和炮灰一样的悲惨结局了——吧? 他并没什么把握,但是要他彻底和科研大佬划清界限,自立自强养活自己,那显然又不太可能。 大腿是要抱的,爬床是不能的,这就是阮嘉的穿书方针。 他对自己的方针信心满满,只等着科研大佬穿书过来,开始剧情。谁知左等右等,科研大佬还没有来,阮嘉自家的存粮却要告罄。 他不好意思再接受陈氏和唐白的接济,又不会种地,于是决定上山去采些野菜吃。他经常看到陈氏去采,大概知道长什么样,更何况现代时候偶然在私家菜馆吃过一次,那味道简直是惊为天人,叫他念念不忘。 抱着美好的幻想,阮嘉在山林中转了一圈,结果发现——自己迷路了。 阮嘉原地思考一瞬,乐观地想:就当是出来郊游好了。别的不说,古代空气还蛮好的。 再说了,陈氏说过他们村所在的小山包四面环水,要是迷路,顺着水流就可以回到村中来。 阮嘉刚穿来没几天,虽然每天稀粥腌菜——陈氏做的,但是还远远没有受到饥饿的威胁,此刻在山中晃悠半天一无所获,也根本不着急,路过溪水边还有空洗个手。 清澈溪水倒映出他的面容,他长得和现代一样,薄唇瓜子脸,鼻梁的线条流畅而精致,本是有点妖孽的长相,偏偏配上他一双大大的杏眼,眼神无辜到了呆萌的地步,看起来跟个未成年似的,便让人什么兴致都没有了。 正是因此,他明明是个顶级白富美小零,圈子里却没人对他下手,反而一个个弟弟弟弟的叫得欢。 阮嘉颇有些恼怒地磨了磨牙,随手采了几捧蒲公英,拿在手里吹着玩。 正在此时,忽然听到前方传来沉闷的轰鸣,一阵阵延绵不绝,像是急促的水浪声。阮嘉想到自己要沿着河水回村庄,于是朝着水浪声走去,果然见树林到了尽头,眼前豁然开朗。 他站在山崖边,对面也是群山连绵,两山之间是奔流而过的涛涛江水,浩荡山风吹起他衣角和头发,蒲公英迎风而起,一路和江水去向了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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