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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凉月生性冷淡、身份矜贵,加之幼时病弱早慧,只愿把有限的感情投注给重要的人。人们都说他眼高于顶、目中无人,沈凉月不以为意,他就像他的名字一般,美丽却冰冷、清寒又遥远。 平心而论,褚飞的外貌身型并不出挑,没什么值得再看上第二眼,可现在,沈凉月眯着眼睛,甚至回身去拿了一副看书用的金丝边眼镜——他不得不仔细打量这个人,甚至怀着某种暗自比较的微妙心态。 他在意贺明风,而贺明风心心念念的都是褚飞,所以沈凉月也只得望向褚飞,对他这样自矜的人来说,这种打量与比较,已经足够尴尬难堪。就像管家说的,那个omega和他相比,是草芥和玫瑰、萤火和日月、白云和蝼蚁,从相貌到气质都远远不及,但是那又如何呢?这样的结论并不能让沈凉月得到解脱,反而令他更加悲哀。 他似乎又闻到玫瑰凋残时的腐朽气息,即使沈凉月千好万好,贺明风也不爱他,贺明风心里的那个人是褚飞,只这一条,就足够沈凉月痛苦不幸。他的千万种好处,就如一根根白骨,没有爱人的倾心一吻、用深情赋予其生命,再怎么洁白如玉也是一堆尸骨残骸,是可悲可怜的腐臭死物。 他看见褚飞双手插兜站起身来,歪着头直勾勾地望向大宅,似乎在思考沈凉月躲在那一扇窗户后看着他。也许在褚飞眼里,沈凉月这个人就是一堆朽骨,平权运动方兴未艾,帝国立宪之后,权力转移到议会和军部,旧贵族们不过是徒有虚名的社会蛀虫,在平权激进派眼里,看来无论是婚约还是贵族,都是该进坟墓的东西。 所以褚飞敢站“帝国之月”的楼下,为了他的理想和爱情而战。他是那么坚定、底气十足,沈凉月有些自嘲地想:单枪匹马地来解决“麻烦”,褚飞一定觉得他自己很勇敢,因为他挑战的是贵族权威、是束缚自由意志的顽固余孽。 其实,沈凉月只是一个人。一个爱了贺明风十几年的人,而已。 从小订婚、自幼相识,沈凉月一直相信,他们是青梅竹马的玩伴,也会是白头到老的爱侣。他出生的时候,就与比他大四岁的贺明风订下婚约,两个人互相陪伴、一起长大,贺明风十八岁的时候考入边塞军校,数年没有回家。等他回来的时候,沈凉月刚好成年,在omega盛大的成人礼上,贺明风邀他跳了第一支舞。 沈凉月还记得,那时他们并肩站在春风撩人的露台上,在圆舞曲婉转曼妙的旋律中,他对贺明风说:“我以后不再叫你哥哥了。” “为什么?”贺明风看着他的眼波,比春风和夜色更温柔。 “因为我已经长大了。” 沈凉月天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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