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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第3/3页)
栽田里的笑话,她不想再闹了,并且她还怕冷,低头看向怀里的那本《牛虻》,不得不佩服二哥的心大。 就这么肯定,她能够看这本书了。 俩人同时学习,二哥自己认不了几个字,却对她极有信心,不过,她也庆幸二哥的心大,不会觉得她怪异。 既然来了人家家里,刘艳先去见了洪奶奶,才和洪顺去了他屋子。 “这几本?”刘艳刚坐定,指了指小桌子上面的几本书,好像就是大哥买的那一套《十万个为什么》,“我大哥拿过来的?”虽是问,语气中却已经是笃定,越看越眼熟。 对面的洪顺点了点头,“他一大早拿过来的,我没料到,这么穷乡僻壤的地方,还会找到这套书。” “你手里拿的一本什么?”洪顺又问道。 “《牛虻》”刘艳说完,只觉得十分怪异,她都已经把书摊放在小桌子上了,书的正面朝上,封面上‘牛虻’两个大字显露无遗,他认识字,又丰富,应该一早就认出来,怎么还这么问,忽地一下,刘艳心头一惊,强忍住受惊的情绪,没有抬头去看对面的人,看似随意地解释道:“听我大哥说的。” “我怎么听你大哥说,这本书是你在书店一眼挑中的。” 大哥又出卖她。 刘艳心里有些气急败坏,这俩人也太好了,大哥怎么什么都和这人说,一时间,刘艳有些绝望,也懒得找借口理由,面对这么个聪明人,多说多错,越说越错。 回去得好好叮嘱大哥一番才行,她的异常,在家里人面显露出来就罢了,却不能让外人知道。 看到小桌子上,那几本《十万个为什么》,正是前面几册,于是刘艳伸手拿了最上面一本,恰好是第一册 ,准备打开,耳边又传来洪顺公鸭般的破落嗓音。 他这变声期还没有过去。 一说话,就严重破坏形象。 “我记得,你认字才半年多一点,你怎么认识牛虻的‘虻’字?这个字应该不是你大哥教你的常见字。” “不认识的字,读半边就好了。”刘艳回道,心里头隐隐有些恼火,她记得,小时候读书的时候,好像有听老师这么说过,因此,这话刘艳回得很自然,她已经在心里计算着,估计二哥应该背着小背篓出门去打猪草了吧,应该离开家有一段距离了,她有家里门的钥匙,她现在自己回家,二哥大约也看不见。 越想,刘艳越打算回去。 只是还没等她开口和洪顺说,却又见洪顺拿铅笔在一张白纸上写下了一个‘旻’字,然后推到刘艳面前,问:“这个字,怎么念?” “念日,或者,是念文。”刘艳故意装傻,已经打算离开了,“对了,我突然想起来了,我家里的小母鸡今早还没喂食,我要回去给它们喂食。”这试探还没完没了啦。 只是洪顺却似没听到一般,解释道:“这个字念‘旻’,是秋天的意思。” 对方念出正确的读音,刘艳抬头望去,对上洪顺一双似笑非笑的目光,眸光清亮,灼灼照人,似一面明镜,仿佛能抽丝剥茧,什么都知道,更似一面照妖镜,能让人显出原形,无所遁形。 刘艳心头一阵慌,立即明白过来,整个神经彻底绷紧了。 他已经猜到了。 “我回家去了。”刘艳没打算辩解,当然,更不愿意承认,身边有一个大哥这样的人精就算了,好歹是自家人,眼前这位可不是,拿起那本《牛虻》,就欲起身离开。 “天生宿慧,也没什么大不的,你不用太紧张……” “谁紧张了。”刘艳粗暴地打断了对方的话,抬头,怒视了对方一眼,才忽地想起,自己确实过于紧张,失了方寸,忙稳住心神,收回目光,“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情形,只能打死都不承认。 转身往外走,连头都不想回一下。 她发誓,她再也不来洪家了。 “你等等,你先别急,你听我把话说完……” 后面传来洪顺的叫唤声,刘艳没有理会,出了洪家大门,往自家赶去,得亏这近一年的体力锻炼,走起路来,非常快,都不带喘气的了。 直接把洪顺甩在身后,没让他追上来拦住她。 从侧门进自家后院,因为她进来的动静,引得屋檐下西南角落里的鸡窝,传来小母鸡咯咯的叫唤声,听她妈说,再过一个月它们就能下蛋了,这可是纯天然农家自养鸡蛋,刘艳看着两只小母鸡在鸡窝里打转,不时对她叫唤,慌乱的心,渐渐安了下来。 然而,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洪顺追了过来。 “你怎么跑来了?”刘艳皱了眉头,就差学她妈拿大扫把赶人了。 “你二哥把你交给我,我当然要看着你,要是你像上次那样,丢了怎么办?”洪顺说得理所当然,看着她脸色不好,沉吟了一下,开口道:“这样,我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是天生宿慧,自我记事起,脑袋里隐隐约约就装了许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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