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风清奇[快穿]_我本是男儿郎【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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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本是男儿郎【三】 (第2/3页)

怜雨装模作样走起来确实像跛子,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

    “我们先出去,再想办法出京。”

    “好。”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

    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

    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面生的人多了去了,也不以为意。

    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挑了一大包,又去了一个客栈,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

    这还不够。

    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说是有生意。

    小贼不敢做过头,就带着姜萝回去了,反正大本营里人多。

    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

    “两张路引,还有两匹快马,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

    随手拈起一根筷子,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

    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而是一块豆腐。

    贼首擦了擦汗。

    怜雨瞥了一眼,心中疑惑,却什么也没问。

    “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是我们真没啥钱…我们只做点小生意……”

    “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江湖救急,在下性急,若有得罪,还请宽恕则个。”

    姜萝取了些银票,除了购买马匹,还能剩一些,算是报酬。

    随意找了处空屋,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就算凑近看,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

    “师兄,你什么学会的这些?”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忍不住小声问。

    “上次被抓回来后。”

    那也是一两年前了。

    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若是怜云慢慢钻研,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

    至少看起来挺简单。

    “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原先什么用也没有,鬼门关前走了一回,如今才有所成,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这些时日,你先和我学着,早点入门。”

    “好。”怜雨点点头。

    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后来家道中落,境遇坎坷,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

    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就成了高手。

    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

    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

    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

    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

    就算今上再荒唐,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

    如今京城戒严,在追查逃犯,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

    “李大柱,李二狗……”

    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

    看起来又黄又土,一看就是乡下人。

    “官爷,咱可以回去了吧,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塞了几个铜板。

    声音又哑又沉,还有些憨厚。

    “行。”

    手也粗砺得很,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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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就被叫住了。

    “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军汉突然问。

    “被狗咬的,这回又来瞧了,大夫说……”

    姜萝陡然悲戚起来,眼看就要抽噎,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示意他赶紧走。

    怜雨吓得心脏骤停,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

    终于逃出了这座城。

    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

    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还有等着的贼首。

    姜萝看了眼,马还不错,又丢了锭银子,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xue道,与怜雨一起上马,抱拳致谢,扬鞭离去。

    怜雨不太会骑马,姜萝只得一边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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