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侯爷驯养手札(重生)_第1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3节 (第1/3页)

    孟长宁也好不到哪里去,长青无奈,服侍她收拾好之后又下去煎药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孟长宁还以为谢锦随不会有脸出现,谁知道他竟大摇大摆地走过来,坐在孟长宁的对面。

    谢母刚想训斥两句,他便先开口道:“承平王府递了帖子来,说是七月七的乞巧节邀我与长宁前去赏灯。”

    谢母蹙眉,“这女儿节都是未出嫁的男女前去的,他特意邀请你们做什么?”

    谢锦随口气有些硬,“不知道,谁知道他想做什么。”

    “我瞧着倒像是萱儿的做派,她既然是发了拜帖,那你便去瞧瞧吧,顺带也帮着长宁认一认人。”

    谢母发言,谢锦随哪敢不从,“嗯。”

    晚饭过后,孟长宁先回的房间,谢锦随进来的时候,孟长宁正在擦拭着架子上的银枪。

    谢锦随绕到她身后,“你很喜欢这柄枪。”

    孟长宁摸着上面的划痕,有深有浅,有的护养好了已经看不见了,有的像是一道刻进了骨髓的疤痕,永远镌刻在了上面。

    “我在战场三年,都是它陪着我的。”

    暗黄的灯光摇曳,人影散落在墙壁之上,她专心致志地擦拭着手里的□□,黑眸深深,低下头露出半截白皙的脖颈,弧度优美。

    谢锦随忍不住开口:“孟长宁。”

    “嗯?”

    “有没有人说过你擦拭银枪的时候很勾人?”

    谢锦随本以为她下一句就要暴跳如雷来揍自己了,可她竟然歪着脑袋,停下手里的动作,仔细思忖了一瞬,正色答道:“有。”

    “谁?”哪个不长眼的居然敢抢他的台词!

    “明月嫂子。”孟长宁回忆着往昔,“有一回我受伤了,明月嫂子给我送东西的时候瞧见了,就这么夸我。”

    她话语中的怀念想忽略都难,谢锦随目色一暗,“你很怀念他们?”

    孟长宁举着银枪对着灯光细看,银枪反光,还能看见里面已经变形了的人影,“怀念啊,我所驻扎的地方叫连宋城,从前是宋国的城池,只是后来宋国灭亡,被大庆、大夏和大周三分国土。由此连宋城才归入了我大庆的疆土。”

    她放下银枪,开始细数连宋城的风土人情,“连宋远处靠着大漠,平日里黄沙漫天,想躲都躲不了,出去一趟便是一身灰尘。生活虽是贫苦了一点,但连宋人很热情也很有趣。”

    孟长宁说到自己认识的人,脸上掩饰不住的雀跃,“萧大哥和明月嫂子就是连宋人,他们经营着一家酒馆,平时大家累了,就会去明月酒馆喝上一杯。”

    她又想起什么好玩的事情,“对了,明月酒馆的顶楼是真的可以看见连宋城最美的明月,视野宽广,一览无余,大漠里的明月要比晋州的高,看起来也更冷清,可是大家在一起也就不觉得冷清了,不过要去得早,不然就叫别人占了地方了。”

    那一夜谢锦随都在听她讲述连宋的风景和军中的趣闻,忍不住也带上了羡慕和好奇,他想有朝一日他也要去瞧瞧,只是后来他看见了连宋的风景却也看见了遍地的尸骨。

    第14章 叫我谢夫人

    七月七,乞巧节。

    孟长宁一身月白衣跟在谢锦随身后,两人的着装在外人看起来倒是很般配。

    孟长宁捅一捅前面人的腰,“等会儿用不用顾忌什么?”

    谢锦随很自然地抓住身后人的手,越过无数明亮的花灯,“不用,你又不是不知道你夫君我以蛮横无理的形象出名。”

    孟长宁扬唇,眉间荡漾起了笑意,“那你那个表妹呢?”

    承平王是大庆唯一的异姓王爷,按说起来,当是身份尊贵才是,与谢锦随一家也算不上有多少关系。

    可昨日来之前谢锦随在房间里一点一点儿给她讲述承平王府与郁侯府之间的恩恩怨怨,让她想不记住都难。

    早年间承平王还不是王爷的时候,承平王妃与谢母同出一族,碍于族姐族妹的关系,两家倒是来往得不算少。

    按世人的眼光来看,陆萱与谢锦随也说得上是青梅竹马了,只可惜谢锦随这个暴躁竹马只想把青梅咬碎当果子吃。

    谢锦随眉头都皱出褶子了,“她那个蔫吧性子尽会惹祸,你还是离她远一些好。”

    听出谢锦随语气里的嫌弃,孟长宁窃喜,“你就不怕伤了小青梅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