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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8节 (第2/4页)
不住淡淡地笑着回应:“顾小姐,你这句话,不像是古玩界的高手,倒有点类似于美国军警逼供办案时的手法了。” “呵呵呵呵……”顾倾城笑了,掸去了袖子上的浮尘,轻松地转身:“好,相信你,埃及来的无敌勇士。” 她的神情,似乎有一点点不自然表现出来,令我感到稍稍困惑。 第六感太敏锐的人,有时候会被自己的感觉所迷惑,反而大量分心。其实顾倾城向我说过的那些话,关于“鸾凤归来兮”古琴、关于她的一双植物人父母——我都完全相信。这一点,在其她女孩子身上从来都没有出现过。 她的每一句话、声音、笑容都能让我心境平和,甘之如饴,在一日三变的危险环境里,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最有效的镇定剂。 卫叔摘下对讲机,准备呼叫营地里的人过来。 唐小鼓的身子突然一动,我提气大叫:“退后,小心——” 他们两个对于一个确信无疑的死人毫无戒心,只有我明白,蜀中唐门的人就算是死也会死得与其他人完全不同。 顾倾城缩在我的身后,脸贴在我肩膀上,精神重新紧张起来:“怎么了?” 唐小鼓身子下面,缓缓露出一条粉红色的虫子,像是一条雨后的蚯蚓一般,极其柔软灵活。 卫叔“啊”的一声惊呼,伸手掏枪,但手只触到枪柄便停了下来,泥塑木雕一样。 “卫叔,你去找些枯枝柴禾来,顺便抽半升汽油,也许我们该为这条小虫举行个火葬仪式。”我冷静地吩咐着。 卫叔愣了愣,抽出手枪递给我:“风先生,拿去防身。” 我摇头拒绝了他:“不必,‘红白黑三寸虫’发起狠来,枪弹是没法让它的荼毒彻底消弥的。” 那虫子向前蠕动着,露出身子的第二节,竟然是雪白色的,如同剥去壳子的虾仁。它的第三节一定是漆黑如墨的,并且每一节都是精确到极点的一寸长度,所以才会被江湖中人称为“三寸虫”。 那是川蜀“虫蛊”里的一种高明手段,豢养虫蛊的人,把它下到别人身上,对方就永远不能再长高长大,并且成为养蛊师的药人,任何时候都老老实实供自己差遣。 从痴痴呆呆的唐小鼓头发里找到药包后,我被她的第一层假像所迷惑,以为她是绝对的受害者,而没有向更深的层次考虑,更没把她列为大敌,终于导致了今天飞鹰他们三个的受制。 卫叔追悔莫及地长叹:“看到唐小鼓那么精明的小孩子,我早该想到这种虫子的!” 他谨慎地缓缓退后,去寻找柴禾。 几乎所有的蛊虫都怕火,但普通柴草产生的火焰,对某些高明的虫类影响很小,它们的身体表面覆盖着可以随时密闭的坚硬鳞甲,可以抵抗十五分钟以上的烧灼。如果能在虫子身上泼洒汽油,提高燃烧温度,应该能彻底销毁它。 虫子从唐小鼓身体下面完全露出来之后,红白黑三色的身子在青色地面上分外鲜明。按照云、贵、川大大小小几百个养蛊师部落里的遗传古训,越是颜色尖锐鲜艳的蛊虫,其毒性、凶性、灵性便越是出奇,除了蛊虫的主人,外人绝对难以制服。 养蛊师是江湖上最神秘、最狠辣的职业之一,就连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丐帮,都不敢轻易惹怒来自云贵一带的高手。 “风,唐小鼓对李康他们下了蛊毒,咱们是不是该留着三寸虫的命,也许对救治他们有所帮助?”顾倾城在我耳边低语,香气阵阵传来,发丝更是不住地在我脖子里拂动着。 我又何尝没有如此想过?只是三寸虫的威力,早在清朝末年大侠龙卷风的那本《蛊毒天下》上就有过不下几百条记载,虫子一旦离开死去的承载体,性情就会变得无法预料,就连养蛊师也很少期待再次将它收回来重新利用。 龙卷风曾经郑重地朱笔标注过:苗疆有十大蛊虫无法回收,妄动贪念者,必定被虫所害,切记切记。 三寸虫排在“无法回收”之列的第三位,性情之狂暴仅次于“迷魂妖龙”和“春点头”。我跟顾倾城都不是养蛊师,在三寸虫面前,只图自保就好了,绝不应该动别的念头。 我用摇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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