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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2节 (第1/4页)
第三部 方眼怪人 第一章 暗夜屠杀 作为曾经的博物馆保安队长,他接受过六周的枪械、兵器、格斗训练,叙述现场时还算是条理清晰。 长刀杀人,最简单的办法是平削脖颈,攻击人体最脆弱的部位;再次,刀尖直刺心脏,穿胸而过。杀人者的这种直线剖解的出刀方式,似乎用意不仅仅是取人性命,而更像是一种杀人的艺术,追求某种极端形式。 “还有什么?”我向李康投以鼓励的微笑。 “探险队所用的冲锋枪刚度非常高,普通长刀要想砍断它,自身的刀刃也会崩毁,现场就会留下碎片痕迹,而且不可能连续砍断两柄枪。我只能判断,她用的刀是削铁如泥的宝刀。如果杀人者是龙格女巫的话,她根本不必动用刀剑,举手投足都能杀人,所以,这件事很矛盾,龙格女巫控制这片山林很多年,好像还从没大开杀戒过。” 他是个老实人,看不透江湖的险恶变化,只能照实说出自己的想法。 小关已经发出了均匀的鼾声,他的脚伸向火堆,裤脚被荆棘划成了脏乱的布条,靴底也磨穿了,想必在丛林里绕行了很久,刻意避开那两道石墙才赶上来的。 “大家都说点什么好不好?”飞鹰打破了沉默。 没有人开口,或许每个人都觉得前途一片昏沉,暗无天日一样。 “我们再停留二十四小时,没有结果的话,大家就向后撤,结束这次行动。反对者可以留下,不过生死自负,跟我飞鹰没有任何关系。” 穿过火焰上方蒸腾的空气,我看着他皱成巨大的“川”字的眉头。 “风,我已经尽了力。”他坦然承认了自己的失败。 我笑着点头:“我知道,能够走到这里,无论结果如何,我都会感谢大家。” 这就是江湖,有些时候,保命比金钱、面子、名声都重要,人只有想办法活下去才是正道,其他都可以失而复得、东山再起。飞鹰是久在江湖的人,懂得如何趋利避害,而不可能像蛮牛一样直撞南墙不回头。 “我留下。”梁威举起了手。 飞鹰锐利的目光直刺他的脸,但我早料到这个结果,丝毫不觉得惊奇。 “兄弟同心,其利断金。江湖汉子的命,会卖给自己的兄弟,而不是撇下兄弟自己逃命。”他可能从来不会做华丽的演讲,面对飞鹰的逼视,也只是简简单单的这几句。 飞鹰艰难地咽了口唾沫,伸出左手指向梁威,断指突兀刺眼:“其实,最该离开的是你,蜀中唐门的人就在左近,唐清的威名传遍江南。想想吧,你留在这里,对方如果出手,必定会连累到风——” 梁威摇摇头,黝黑的脸上一片凝重:“该来的一定会来,我是人,唐清也是人,正如从前,狼家和唐门同属于川中的两大门派。唐家的人奋力进取、愈挫愈奋,终于牢牢地占据了江湖的一席之地,让天下高手不敢小看。而我们狼家的历代掌门,为人谨小慎微,对门下子弟约束严格,定下几百条规章制度,不敢得罪江湖同道、不敢惹官府、不跟流寇匪类结交、不得擅自杀人,等等。我们只做唯唯诺诺的好人,在每一朝代都是江湖上公认的谦虚谨慎的代表人物,结果到了现在,蜀中唐门仍旧名扬天下,而狼家只剩下我孤独一人——我不想再躲避下去了,如果天绝我四川狼家,那就让唐清来取我性命好了。” 他猛地呛咳起来,应该是好久没这么长篇大论地说话,情绪太过激动所致。 “我也留下。”飞月缓慢却坚决地举起手。 飞鹰恼怒地横了她一眼:“大人有事,小孩子添什么乱?”她已经是江湖上小有名气的女侠,他却仍当她是孩子。 李康挠了挠头,迟疑地讪笑着:“我也想留下,就是不知道能不能给风先生帮上忙?” 我笑着:“当然能,欢迎你留下。” 他感激地望着我:“谢谢风先生,父亲死了,我再没有什么可牵挂的。博物馆被洗劫时,苏伦小姐一直替我说好话,才免除了我‘玩忽职守’的罪名,要不的话,我现在还关在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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