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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节 (第1/3页)
公司也开始给他们安排红果音乐节的舞台表演,音乐节是露天表演, 每年都会邀请知名乐队或是音乐人,有时候还会有比较出名的歌星, 天王也去过。 能拿到的收入不多, 但有时候收入不是那么重要。 也有人觉得深夜的火光这首歌不够高雅, 不符合小众审美, 甚至有人抨击杜优生越活越回去了。 可也没有人会怀疑, 这首歌很火,商场都开始放这首歌,发廊和超市都在放,一些连锁ktv买了版权之后,这首歌也迅速闯进了必点榜单。 还有一些节目购买版权,在节目上播放或者进行二次创作。 文宁收到工资的时候,都有些震惊。 郑鹤他们在群里都疯了。 “我首付出来了!”郑鹤在群里发语音, 激动的有些颠三倒四,“我能买一百二十平的房子了!” 乐霖他们也很激动:“过气也我们也有饭吃了!” 他们分到的钱都没有文宁多, 因为文宁除了作为歌手能拿到一部分以外,作为作曲人, 能拿到的更多,毕竟鼎华不会克扣他的收入。 文宁还给杜优生打去了电话,杜优生倒是对收入没什么感觉。 “我又不缺钱, 不买豪车也不买别墅。”杜优生打了个哈欠,“我就爱写歌,跟你合作挺愉快的,咱们要不要再合作一首?那群傻子说我越活越回去了,咱们来首高难度的。” 文宁很想答应,但他马上就要进组拍戏了,只能说:“我最近有工作,等这个工作结束了,我们再讨论吧。” 杜优生:“看你,正好我也想去国外的音乐学院看看。” 文宁想了想:“我给我老师说一声,要不你去找他吧。” 杜优生第一次惊呼:“奥斯顿大神?!!真的吗???我行吗?我现在就开始紧张了,他喜欢什么样的打扮?我要不要做个造型再过去?他有什么忌讳?” 文宁笑了笑,安抚道:“杜老师,你不要太紧张,老师人很好,很好打交道,只是他如果烤小饼干给你吃,你夸奖他的时候记得夸张一点。” 文宁当天晚上就给奥斯顿打了电话,奥斯顿很欢迎文宁的朋友过去,得知是作词人以后,他还让文宁给自己翻译了一下黑夜的火光这首歌的歌词。 “很棒。”奥斯顿只知道大意,但不妨碍他夸奖,“你有很好的朋友,文,听说你谈恋爱了?” 文宁一愣,立马就知道肯定是二哥说的,他有些无奈,又有些甜蜜地说:“对,老师,明年我会和他一起过去,你也会喜欢他的。” 搞艺术的,对爱情的态度跟其他人不一样,奥斯顿说:“你喜欢就好,你兄弟很担心你,担心你被你男朋友欺骗,不过你不要听他的。” 奥斯顿很可爱地说:“爱情来的时候,你应该毫不犹豫的拥抱它,谁知道它下次什么时候来呢?” 文宁躺在沙发上问:“老师,你谈恋爱了吗?” 奥斯顿在那边叹了口气:“老天,我太忙了,上次有个西班牙的女孩,她真漂亮,她火红的头发,脸上的雀斑都那么可爱,但是她不喜欢我,她说我看起来太老派了,不够潮。” 文宁:“……喜欢你的你又不喜欢。” 奥斯顿:“我喜欢新潮的女孩,她们更有活力!” 新潮的当然会嫌弃他老土,他到现在都在坚持任何场合都要穿三件套,夏天差点把自己热晕过去,并且坚持感恩节一定要吃一整只火鸡,可现在谁还真的把火鸡吃光?都只是摆在桌上烘托气氛,然后把火鸡弄成三明治或者其它的,火鸡rou柴,又大,不如普通的鸡好吃。 文宁家只过春节,不过感恩节,所以以前文宁经常陪奥斯顿一起过感恩节,一起吃火鸡。 那只火鸡是文宁的噩梦。 因为奥斯顿坚持一定要当天吃完。 并且不会说情话,他的情话老套的就像是黑白电影里的情话,听一句就能让人牙酸一整天。 文宁觉得如果有女孩子愿意每个感恩节都陪他吃完一整只火鸡,还愿意听他说完那些老掉牙的情话,那么这个女孩一定是世界上最深情的人,没有之一。 然后文宁就把杜优生的手机号交给了奥斯顿。 结果第二天文宁给杜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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