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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鹿帽(6) (第2/4页)
地转移了话题:“不管怎么说,伍德,我需要听一听你的设想。” 林蒙简单地一说,福尔摩斯豁然开朗,然后就拉住林蒙的胳膊往外走,兴致勃勃道:“我们需要去验证一番,伍德。实践出真知,不是吗。反正你今天十分郁闷,为什么灵感没有青睐你,不如换个新环境。啊,你出了宿舍不就是为了这个吗。” 全被说中的林蒙没好气道:“我讨厌你。” 福尔摩斯笑哈哈道:“别这么孩子气,伍德。” 林蒙斜眼:“你就差一走三跳了,不孩子气的福尔摩斯先生。” 然后,自认为都不孩子气的两人就出现了学校外。他们不好在学院的实验室做点火实验,而且最近正值学期末,实验室供不应求,他们也不好加塞做额外的实验。再者实验室和普通民房还不同,所以为了求更严谨的效果,他们就只有在剑桥郡的街头寻找了一处废弃的房屋,然后用买来的死猪,来代替人体。 关于人体自燃最合理的一种解释,是烛芯效应。即将穿着衣服的人,设想成一个里外反转的蜡烛,衣服是烛芯,人体脂肪是蜡。即便很小的火苗也可能穿透皮肤,点燃脂肪,而后慢慢地、持续地燃烧。 这么一来,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人体被烧成了火焰,没有衣服包裹的部分却完好无损,以及其他家具什么都还安然无恙,因为没有燃料,也没有“烛芯”。再有汤姆逊太太酗酒成性,昨夜她一定喝的酩酊大醉,以致她根本都没有意识到自己被慢慢地燃烧着,这也是为什么她没有呼救。 值得一提的是,在林蒙和福尔摩斯在废弃房屋内验证林蒙提出的设想时,他们俩多少做了点伪装,不再是光鲜亮丽的剑桥学子。 事实证明,这是有必要的。 因为之后有流浪汉经过这儿,那名流浪汉把他们俩认成了浪荡子,还企图上来分一块猪rou——他以为他们俩在烤猪rou来吃。 林蒙和福尔摩斯把流浪汉赶走了。 然后就那么静坐了几秒,他们俩终于意识到他们俩都干了什么,以及这个小插曲又是证明他们俩干的事是多么不“科学”,情不自禁地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大笑声在这栋废弃的房屋内回荡。 林蒙假意咳嗽了一声:“严肃,我们要严肃。” 福尔摩斯忍住了笑:“没错,没错。” 之后,为了打发时间,林蒙开始和福尔摩斯下没有棋盘也没有棋子的象棋,这让他们的行为看起来更不可理喻了,幸亏期间没有其他人经过。后来,他们俩有安静了一段时间,林蒙开始想她还没有“磕”出来的计算题,还是无果后,就拉着喜动不喜静的福尔摩斯天南海北地聊起天来。 他们从黄赤交角变化聊到脂肪、蛋白质之词的起源,从香烟的种类聊到了大航海时代,从窗外景色聊到了风景画画家。福尔摩斯说起他的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meimei,他还说起他有个能力同样十分出众的哥哥迈克罗夫特·福尔摩斯,比他大七岁。 林蒙撑着下巴,盯着被烧得骨头都裂开的猪道:“我的家庭没什么好说的。” 福尔摩斯撇撇嘴,用他惯用的调调道:“伍德,你得清楚我们并不是在玩交换游戏。” 林蒙失笑,为他这包裹在不好听话语中的好意:“是是。” 福尔摩斯飞了她一眼,为她这奇怪的调调。 再说这灯芯效应实验,等到了第五个小时,猪骨头才被烧裂,流出了骨髓,而骨髓中大约含有百分之八十的脂粉,因此继续燃烧起来,还别说,还带了点馋人的香味。等到了接近尾声时,又过了两个小时,猪骨头被烧成了灰烬,而身体上没有脂肪的部分,像是脚的部分则保存完整,周围捡来的木块,和铺在猪身下的毛毯,没有被猪覆盖的地方也没有着火。 在他们俩刚做好记录时,忽然听到外面传来的叫嚷声。 “先生,是的,就是这儿了!有人在里面纵火!” 林蒙和福尔摩斯对视一眼,是之前那个流浪汉,而跟着他过来的两个人么? 他们俩几乎是立刻就判断出来,是巡警。 两人无声道:“跑!” 于是搜罗了一圈,确定没有任何遗漏后,就连忙从另外一边逃离,让跟过来的两个巡警看到了个尾巴。巡警大喝一声,让他们俩停下,但傻子才停下来呢。 两个巡警还蛮负责的,又或是觉得被挑衅了,一个接另一个地追了过来。 巡警们对这一片街道十分熟悉,但福尔摩斯也不遑多让,他之前没少在剑桥郡游荡。林蒙只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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