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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鹿帽(1) (第2/4页)
当夜深人静的时,她总觉得风呼呼刮过,让她睡不着觉。 后来,就连林蒙自己都深刻意识到,她这样下去不行。她总是会冒出不怎么好的念头,虽说不至于到喜欢别人被折磨、羞辱,而失去幸福、自尊,而自卑、自愧的地步,可好像距离这种程度,就只差一步之遥了。 通俗来说,就是黑化值高了。 于是,林蒙就决定换个环境,换个身份,最终来到了学术摇篮,寻求内心的宁静。 这学术摇篮不收女生,对林蒙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她将自己易容成了“高斯·伍德”,而且这个身份还是经得起推敲的,不是很容易就会被戳穿的假身份。 林蒙在大学如鱼得水,尽管她常常会觉得无聊,反思自己来上大学的这一决定。 直到有一天她从其他人口中听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这个名字,林蒙当时第一感想就是“啊,这个名字我认识的”,但也仅止于此。 再直到她见到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本人。 林蒙当时也是来化学系蹭课,她坐到了福尔摩斯旁边。福尔摩斯和现在一样瘦削,五官凌厉有压迫感,同时他虽然看起来和其他有良好教养的绅士一样,带人有礼貌,可在绅士的品格下带着一种在上的审视,好像他下一刻就能将你整个人看穿到灵魂。 其他人可能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但他们还是感受到了福尔摩斯的不好接近。 当时林蒙和他视线对上,林蒙的直觉就告诉她:‘他一定是歇洛克·福尔摩斯。’ 之后,林蒙也接受了一番目光的洗礼。 “你一定是高斯·伍德。”福尔摩斯点头示意后这么说道。 林蒙并不太吃惊,她也很确定在这之前,他们从没有见过面,哪怕是在用一个场合下出现都没有,联想到她之前从其他人那儿听说的,林蒙好奇地问道:“你得出这个结论,用了几步?歇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愣了下,显然林蒙的反应和他之前遇到的都不同,但他很快就回答道:“我从你的手,知道你是个医学生;你走进这间教室,菲尔德教授马上就认出了你,并对你没有任何责备之意,反而示意你赶快坐下,而让菲尔德教授如此青睐的医学生,在你这个年龄段的,据我所知就只有‘高斯·伍德’一个。还有你知道我。” 林蒙点了点头:“我听说过你的事迹,因而在我的认知中,歇洛克·福尔摩斯是个拥有着不凡观察力和逻辑推理能力的奇人——你见到我,先观察了我的手,然后又看了我的袖口、裤膝和鞋,最后才是我的脸。” 福尔摩斯矜持道:“我只希望他们没有失礼到认为我是个怪人。” 但显然林蒙对他的形容,他还是十分受用的,就连他的埋怨都轻飘飘的,反而有那么点自得之情在其中。 林蒙就这么和他认识了,他们之后有一起做过两次化学实验,福尔摩斯因为要钻研一种化学物质在人体内的反应,有来林蒙这边上了两堂解剖学课,还借用了林蒙的一只小白鼠。偶尔会在图书馆遇到,一起去吃顿饭,顺便观察来往学生和教职工作以作为饭后消遣。 每当这时候,林蒙总会想起从前学易容术时,他们俩就会去观察各色人物,以便在易容后尽可能地不露出破绽。 所以当这种活动重演时,林蒙的热情就比之前高了几分,尽管这一定程度上像是在饮鸩止渴。好在福尔摩斯所具备的观察法,他自己称为基本演绎法,对林蒙来讲很有点打开新世界大门的意思,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发觉,她在下意识地从福尔摩斯身上汲取这种知识,这有分散了她不少注意力。 总之,小半个学期过去了,林蒙和福尔摩斯可以说是成为了比较要好的朋友。还因为两个人都能跟得上对方的思维,在外人看来,他们俩默契得很,但更让人觉得不好接近就是了。 话说回现在,林蒙本来有一堂解剖学要上,但威廉姆教授因为生病不在,代课的琼斯助教如福尔摩斯所说,昨天打桥牌又输了个精光,且妻子又连夜回了娘家,琼斯助教根本无心上课,只让学生们自习。所以林蒙就偷溜了出来,加上有问题要请教菲尔德教授,就来蹭了化学系的课。 因为食用植物碱一事,福尔摩斯显得萎靡不振,林蒙都有点佩服他这种勇于献身的精神了,然后有那么点被感染到,也想试吃下植物碱。 林蒙发散着思维,却不妨碍她在被菲尔德教授点名,来回答问题时,回答如流,还得到了菲尔德教授的赞扬。等到林蒙坐下来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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