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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第4/4页)
平安的说法。 “家父得讯后,起初虽也不信,斥责凝思无事生非,要把那婢女发卖,凝思连喊冤枉,并以死宣誓称决无虚言,家父半信半疑,便暗使心腹,悄悄去搜高先生的住所,没想到不仅搜到了庶母亲手缝制的香囊,而且还搜到了不少高先生为庶母所绘的画像,幅幅画像上,均题有……题有相思爱慕的诗词。”王平安叹息一声:“家父对庶母爱重不提,对高先生也一直敬重,亲眼目睹这些凭证,不由怒火攻心,询问二人,庶母喊冤,虽然我也为庶母求情,但家父却根本不听辩解,急怒之余,掌掴了庶母。” “高先生见状,竟与家父争执,并一口承认对庶母确有爱慕之情,只是坚称那香囊并非庶母私授,而是见庶母无心遗落,高先生拾取后珍藏,自然也否定了与庶母之间的不齿之事,但家父愤怒之余,不愿听信,下令驱逐高先生,并把庶母困禁在居处。” 那高显市本是桀骜的脾性,怎受得了驱逐的折辱?自此便闲云无踪,一去不返。 “余本想着,待家父怒火稍减,再替庶母求一求情,不想没过几日,竟然听闻庶母服毒自尽……家父也大为懊悔,就连家母,也因此悲痛不已,想到庶母在世时的情谊,竟然卧病不起。家父由来相信孽报,原本发生这样的事,就担心会招祸患,不曾想道长主动登门,观卜道有冤魂不散,家父越发疑心是当真冤枉了庶母,但家父却万万不会害杀庶母,还望舍人相信,家父决无此等歹毒心肠。” 兰庭对此申明不置可否,只道:“我相信令尊不会莫名对自己的妾室心生杀意,可白氏与人苟且之说,出于令堂之口,我据实直言,令堂之于此案,身负莫大嫌疑,倘若真相确然如此,足下难道还要主张彻察?” 春归这时,也把一双眼睛看紧了这位,对白氏一口一声庶母,似乎格外敬重的王家大郎君,富贾继承人。 第44章 合作探案 王平安似乎完全没想到知州府衙的公子会怀疑他的生母,愣怔的神色尤其显然,好一歇后,才苦笑着解释:“舍人有所不知,虽家母为正、庶母为妾,且庶母因家父嘱托管家,看似威胁家母正室的权位,然而家母……家母出身贫寒,既不能识字知书,又实在无力经管种种琐杂,甚至于当家父获得机遇资产渐富时,家母便常常担忧会被遗弃,后来家父纳了良妾郑氏,让余尊为二娘,仆下也常以二太太呼之,郑氏管家,常常折辱于家母,若非后来庶母好意维护,家母虽不至于被郑氏所害,难免多受委屈,积郁于心。” 这番话的意思就是,王家主母周氏,更加亲近白氏而忌惮另一个偏房郑氏,万万不会自断臂膀,反而让郑氏坐享渔翁之利,周氏对白氏既无杀意更无必要污陷,周氏已经将近六旬的人,身体一贯不好,又没有管家的能力,既无必要再和白氏争宠,也无必要争夺财权——白氏唯有一女,没有子嗣,从利害来看,有两个儿子的郑氏对于正室嫡房无疑更有威胁。 所以王平安坚信生母是无辜的,他并不担心兰庭的那一假设,甚至于根本没有预料对方会怀疑他与世无争的母亲。 毕竟是面对着外男,春归不好直接插话,但她实在好奇一个问题,不想如同心有灵犀般,这问题被兰庭再次直接地问了出来:“再恕直言,据某知闻,虽说嫡子庶母之间也并非尽存嫌隙,母慈子孝却是更不多见,白氏被令尊质疑时,足下竟能毫不犹豫为其辩护,这,未免有些让人疑惑,未知足下因何笃断白氏无辜。” “实不相瞒,庶母被家父赎身时,方才及笄,只比余年长五岁,因幼受调教,既能弹琴吹箫,又谙吟诗识字,且性情温和颇识情义,因家父嘱托,曾教授余识字算记,故而余对庶母敬重之余,也很明白庶母的性情,庶母出身贫寒,不幸坠于风尘,年幼时经历不少磨难苦楚,原本对日后并不怀抱期翼,不想却被赎身,家父待她比良妾之礼,委以教授子弟之托,家母待她亦为友善,庶母极是惜福,尤其当生下三妹,更是庆幸终身有靠再无遗憾,又怎会与高先生……行为苟且之事背弃家父让三妹蒙羞?高先生虽说承认了暗慕之情,却也矢口否认有不齿之行,故而余才怀疑,是那婢女凝思,被人收买意欲污陷庶母。” 一个婢女,倘若不是被自己的主人指使,当然不可能凭白无故污陷享有管家之权的妾室,除非另外的人,许以让这个婢女心动的利益。 看来王平安怀疑的人,非郑氏莫属。 兰庭先听他的一面之辞,也像信任了他的分析,商量起来:“为了行贿施公一案,令尊屡屡不肯如实作供,足见令尊对于讼争官家,避之唯恐不及,倘若足下与令尊直言我的身份,一来会让令尊疑忌,再者也怕会打草惊蛇,所以依我的想法,莫如足下与令尊这样禀明,就说我乃逍遥仙长的信徒,获仙长嘱托,趁往北平应考,路经汾阳时,拜望一番莫问道长,怎知道长被足下请去了贵寓行办超度法事,我与内眷,也只好暂时客居在贵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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