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被主角讨厌的我总被主角告白_第6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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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到了极度厌恶的时候偶,那就得考虑生命危险了,一旦过了极度厌恶的度,那就不是厌恶而是杀意了。

    换句话讲,想要主角们的讨厌,还得控制在没有生命危险的前提下——别跟他提身份尊贵无人敢害,能当得上主角团的人,岂会对一个炮灰没法?

    所幸主角团不是随随便便能见到,这篇玛丽苏文是根据女主角视觉来写,等到女主的来到,剧情才真正展开,到时候他才需要走剧情。

    而眼下,他还是致力于平民身上的厌恶值得好,一个普通平民厌恶值虽然只有一个,但架不住数量多,而且不会对他产生危险。

    来到这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对于规规矩矩的凌云来说,如何当一个惹人厌恶的纨绔子弟实在有挑战难度,但后来他发现,其实都不用他动脑想,自然有人带他做。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什么样的人交什么样的朋友,纨绔的朋友自然也是纨绔。

    身为帝国第一纨绔的凌云,有的是纨绔狗腿子来巴结讨好他。

    今天带他去的狐朋狗友莱恩,就是其中一个。莱恩是科林伯爵府的少爷,身份自然比不上凌云,但却都是臭味相投的同圈儿人,属于帝国有名纨绔中的一个。

    莱恩三天两头就邀请凌云去那些纨绔场所,做着纨绔所做的事,凌云大多时候都答应,但去了之后,却只看不做。

    就像今天的奴隶拍卖会一样,凌云去了之后全程都在睡觉,一是不忍心看那些沦为奴隶的人被当做牲畜一样随意买卖,二来,若是看了,还得费心思想挑剔为何不买的话,不然不买就不符合人设。

    麻烦,还不如闭眼睡。

    那个瘦小奴隶冲出来的时候,除了吓了他一跳外,也为难住他了。

    瘦小奴隶才十几岁,放在他那个时代还是个在父母怀里撒娇的高中生,可在这里,却沦为奴隶被人肆意玩弄。

    好可怜。

    虽然他的角色是纨绔,但内芯并不是,看到有苦难的人向他求助,凌云很难拒绝,更何况这还是一个处于绝望之地,若是不救极有可能会被那个叫哈尔的贵族给杀了的人。

    看完全本书的凌云太清楚贵族这些动不动就杀人的尿性了。

    以他的身份,自然能轻易救下这孩子,但令他为难的是,如何在保证不崩人设下救下那孩子,以原主的恶劣尿性自然不可能多管闲事,冲撞了他的奴隶他没把人杀了都算奇迹了,更别说是救人。

    因此,虽然那孩子一直在求救,而凌云沉默不语,但其实他是在想用什么话来救他,幸好,最后成功救下来了,也并没引起怀疑。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想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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