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被大佬哥哥嫂嫂宠上天_第11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12节 (第3/4页)

情感,只是冷冷的看着章如珠表演,他们很冷静,知道章如姝的性子,她这个人是不可能有转变的,这么些的年她只会更恨季家,又哪里会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夜泽寒走到季初雪身侧,将她与孩子挡在身体后面。“这里并不欢迎你,我奉劝你还是赶紧离开。”

    章如珠听到夜泽寒的话,身体不由一顿,抬头看着夜泽寒,这个她痴迷二世的男人,可是,他始终没有对她露过一丝柔情,她不过就是喜欢他,为什么,她不行,而季初雪就可以。

    这真得很不公平,难道就因为她没有季初雪长得好看,没有她美丽的容颜就要被他如此厌恶吗?“我,我只是想来认个错,我真得知道错了,妈,以前是我小不懂事,经历了这些,我才发现谁对我最好,妈,我最对不起的人就是你,当初在那么苦难的情况下,你依旧如此照顾着我,疼爱着我,是我,是我想要过得更好,才会这样对你,对不起妈。”

    章如珠痛哭流涕,不停向着梅静雪哀求道歉认错,她知道,整个季家人中,唯一对她还有一丝心软的女人,就是梅静雪,毕竟她抚养了她十二年,从一个小奶娃娃照顾到十二岁。

    这十二年的情感可是做不假,她对越对自己失望,表明心中还是有着她的存在的,还是对于以前照顾她时的一些怀念。

    夜泽寒想要上前将章如珠阻止时,季初雪冲着他摇摇头。“先看看她到底要做什么。”

    既然人已经来了,就看看她在打什么鬼主意,承认错误拿梅静雪下手,这个章如珠这么些年,还是没有让她变得更聪明,真以为就她是聪明人,所有人都是傻子吗?真是够愚蠢的。

    梅静雪神色有些不忍,却也没有上前,一想着章如珠与王永清对女儿所做的伤害,她是怎么也不能忘记的。“如珠,那些事情已经过去了,你现在说这些,也没有必要了,念在我抚养你一场的份上,我还是劝你心声向善既然出来了,就好好做人,不可以在做这些歪门邪道损人不利己的事情,你还年轻以后还有不少机会。”

    “我知道了,我知道妈你伤了心,不会在认我这个女儿,可是,我真得知道错了,我不是乞求你们原谅的,我只是想要对于我以前做的事情,说过的伤人的话,来向你们道歉的,我以后一定会好好做人,尽量弥补自己做的事,妈,我真得知道错了,我的亲生父母已经抛弃我了,现在一无所有,经历这些,我才知道自己错过了什么,妈,我知道你与爸不会认我,但是在我心里,您们以后,就是我的亲生父母,以后我也会好好努力生活,改变自己,求得你们的原谅的。”

    章如珠额头已经磕破,眼泪汪汪又消瘦得不成样子,一双眼睛向眼眶里凹着,很是可怜,此时痛苦自责承认错误道歉样子,梅静雪真是有些受不了。“你,你也不用这样了,如珠我们没有母子缘分,就这样吧!你现在已经成人了,自己也能照顾自己了,这么年轻只要肯努力上进,怎么也能照顾好自己的,季家以后你不要再来了,恩也好,恨也好已经不重了,我们就这样互不打扰就好了。”

    “妈,不要,我知道错了,求求你,给我一个弥补的机会好不好,我这些年在监狱里想得最多的,竟然不是在何家的舒适生活,反而是你们,那个家虽然贫困,可是却让我品尝到了我这一生,最珍贵的亲情,您做的红烧rou,您给我编辫子,您给炭黑给我做小裙子,所有的情景我以为我已经忘记了,可是我在夜深人静时,那所有的画面全部出现在我的眼前,妈,我错了,求您认下我这个女儿好不好,求您了,我真得无家可归了,给我一个孝敬您的机会好不好。”

    梅静雪一听,神色不由一动,那些日子虽然艰苦,但是一家人在一起,真得很快乐,那时的章如珠还很小,虽然有些小脾气,可是也很可爱,那时,她真心的将一腔的母爱全部投入在章如珠的身上。

    是什么时候改变的,就是十二岁吧!有一天孩子受伤醒来,她的性子做事就完全转变了,在章如珠眼里,她就似一个陌生人,那眼中不时充着嘲讽与厌恶。

    那些日子,她真得被伤害到了,是章如珠一点点的,将她伤得体无完肤,她那时才懂得,别人的孩子,总归是别人的孩子,没有血脉的牵扯,永远也不会真正的母女情。

    所以,在第一眼看到初雪时,她才会那样震撼,那与自己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子,乖乖巧巧的站在自己面前,胆怯看着她时那双又期待又担忧的眼睛时,她才知道,心中那份共鸣。

    那来自于血脉的神奇牵引,所以,她季初雪回来之后,她当自己所有的情感,全部投入在自己女儿的身上,对于章如珠的远离,也只得接受这个事实。

    可是现在,这个孩子已经走了歪路,此时已经知道自己的错误,她真得狠不下心来,去将这个走头无路的孩子,给推开。“唉,如珠啊!认下你,留下你是不可能,你心中对初雪有怨气,我不可能把你接回季家,让你有机会伤害到她的,因为我们真得不能相信你,若是你知道错了,我们可以给你一个安慰的地方,帮助好好生活下去,至于认不认的,这些已经没有必要了,你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