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是齐天大圣_第三十四章 人间风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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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四章 人间风采 (第1/2页)

    阎从良与孙萱儿行了三千余里,终于自蛮荒中走出,荒芜之地逐渐开始有了人类的足迹。

    这里是一处偏僻的乡野,名为三水村,很简朴的名字,而这也彰显了乡野村民们的朴实。

    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生活的节奏就是白天耕种,夜晚吃过简单的晚餐后则就上床休息了。

    偶尔间,一些大汉们还会聚在一起喝上两杯烧酒,老汉们则抽上一口烟管 ,聊一聊三邻五舍,总之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

    这种知足而乐的生活相当的朴实,阎从良都看在眼里,觉得偶尔过上一下这样的生活还是挺不错的。

    不过阎从良跟孙萱儿并没有多逗留,住了一晚后便离开了。

    对于阎从良、孙萱儿来说,只是体会一下生活而已,或者说这里只是旅途中的一个落脚点。

    第二天,两人来到凡人的国度,比斯霍特王国的王城中,在这里阎从良看到了不少奇装异服的人群。

    这些大多都是来自其他国度的商旅,王城之内车水龙马,人来人往,各行各业繁华无比。

    比斯霍特王国坐落于一片黄土高原之上,因此王城之内,房屋大多都是用黄土建造的,属于一种矮土房,这种房屋建的太高容易倒塌,毕竟黄土久了容易酥松。

    也只有国王的古堡由于特殊建材的缘故,才能建得相当高大。

    比斯霍特王国,由于常年气温异常炽热,久而久之造就了国民特有的拗黑肤色。

    天气的炎热,以至于人们穿的衣服相当单薄,男子大多是喜欢穿粗裤管的*裤,上身则是*的,造就这些习俗,皆是因为这片地域气候的缘故。

    阎从良与孙萱儿在这里留宿了两天,感受着这种不一样当然民俗,一大早阎从良便到街上买回了几个烙饼 ,跟两碗羊驼奶。

    这是王城内特有的日常主食,早上吃烙饼 ,晚上吃的也是烙饼,当然若有远方的人到来时,或者是逢年过节时,他们则会烤羊驼rou来吃。

    阎从良与孙萱儿暂住的老翁家,为了庆祝远方贵的到来, 在今日便亲自宰了家中的羊驼,并请来了一帮邻舍,欲要在今晚举行一个烤羊驼晚宴。

    同时也是为了一起庆祝阎从良与孙萱儿的到来。

    孙萱儿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这里的人实在太好了,他们对待远方的人相当的热情,据孙萱儿所知,老翁家的生活并不富裕。

    唯一能够维持生计的,便只有家中这两头羊驼了,如今为了庆祝阎从良与自己的到来,老翁毅然决定宰杀掉其中一头羊驼来招待阎从良两人。

    就连阎从良这货都是有些触动,实在是这里的人太过朴实了。

    不过阎从良倒也没有多想 ,羊驼现如今都已经快要烤熟了,就算自己有通天手段也没法让羊驼复活,倒不如痛痛快快的吃上一顿。

    “老爷子,你烤的羊驼真的是没话说,小子我口水哈子都快要流出来了!”

    阎从良看着眼前那头巨大的羊驼,眼睛都快瞪圆了,羊驼的身上裹着一层香料,经过高温炭烤,羊驼的皮rou冒出了一层层色泽金黄的油脂。

    光是看着,阎从良就觉得是快已经受不了了,那一阵阵交杂着香料的炭香味,实在是太过诱人了。

    滋滋滋的油炸声音,让阎从良耳朵一阵痒痒,连声音都是如此的诱惑人心悬。

    “好了,这羊驼可以开吃了,远方的贵,这羊腩rou最是鲜美,来尝尝看!”

    阎从良那一副饥渴的表情,老翁全然看在眼里,老翁抚了抚发白的胡须,笑着说道。

    老翁说着,拿着一把狭长的刀刃,熟练的割下一大块羊腩,而阎从良这货也不知道气,结果了大块羊腩便开始大吃特吃起来。

    这是一种地方特色,阎从良着实是没吃过,狼吞苦咽的吃完,阎从良还远远不尽兴,都快要将自己的舌头给吞下去了。

    “渍渍渍!老爷子,你这手艺简直是一流呐,这要是在我们那,凭借着这门手艺,绝对能混得很开!”

    阎从良赞口不绝,同时还在一边塞着羊驼rou吃,说起话来完全是含含糊糊。

    这时孙萱儿有些瞪眼,阎从良一点都不知道注意礼俗,吃相实在是太粗鲁了,毕竟自己俩是作的,又不是在平时。

    “哈哈,你吃得高兴就好,老爷子我还怕招待得不周呢!”

    见阎从良吃得开心,老翁心中也是高兴,吃了几块羊驼rou,老翁习惯性的拿出了一杆烟枪,抽起了烟管来。

    长长的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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