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守门人_第二十六章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二十六章节 (第1/2页)

    躺在地上,我只觉得意识在天地间飘啊飘,下面的城市小得像粒芝麻似的,像鸡蛋壳的大气层近在咫尺,好想飞出去看看天上的星星长什么样子啊,不过每当我快要触碰到那层鸡蛋壳的时候,都有一股浩瀚的力量将我硬生生禁锢住拽了回来。就这样飘了又拽拽了又飘起来,不知道过去多久,我终于从昏迷中醒了过来,一身冷汗!

    想起那个满世界乱飞的梦,我不由得一阵惊悸,如果没有那股力量拉着我真的飞出去大气层,飞向那些美丽的星星,是不是就真的死了?

    感觉到身上有点沉甸甸的,掀开被子一看,一只黑色小猫躺在我的胸口,蜷着身子睡得正香。揉了揉晕乎乎的脑袋,看着这一片白色的病房我轻轻松了口气,这是哪一家医院?

    桌子放着一个日历,上面显示的时间是1月7号,我的心中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一次竟然昏迷了九天!

    “九先生,我们又见面了!”刚醒来没过多久,明显瘦了一圈的雷虎拿着一个笔记本走进来:“我现在可以问你几个问题吗?”看着这个倒了大霉的矮胖子又神采奕奕的出现在我面前,我想心宽体胖这个词也不是没有道理,又挨打又背锅一般人还真承受不住,说不定就一蹶不振了!

    “你如果要问那个老鬼婆的事情,我看你还是去问张媛吧!”我十分怨念,事情到了这个地步,如果还说里面没有什么猫腻的话,那就是把我当傻比了!

    只是一个闹事的老太婆?那可是厉鬼啊,这女人满嘴跑火车没有一句实话,差点把我性命害了,我的心情十分恶劣!!

    这商场是唐安建的,也是他在经营,他儿子出事了,他自己也出事了,仓库里还有一个厉鬼,这件事情已经明显得不能再明显了,就看他们怎么查而已!

    “这里面确实有一点龌龊!”雷虎从随身带的公文包里拿出来一份文件递给我:“其实这个商场四年前建设的时候发生了一起命案,死的是一个老婆婆,苦主就是王虎王杰两兄弟!”打开厚厚的一叠卷宗,我优哉游哉的翻看了起来!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原来四年前的大唐商城旧址还是一片居民区,后来城市改建拆迁,绝大部分住户都搬走。不过王虎王杰两兄弟不愿意,说是拆迁款给的太少,死活赖着地方不走,让施工队无可奈何。其实拆迁纠纷在任何一个地方都不新鲜,作为开发商补偿款当然给的越少越好,作为拆迁户当然要得越多越好,两种不同的想法必然产生矛盾,肯定会诞生出所谓的“钉子户”!

    开发商有对付钉子户的办法,钉子户也有自己的计策,双方一般都要扯皮扯很久,直到某一方扛不住了为止!

    当然,由于拆迁户和开发商特殊的关系,有的开发商为了图省事儿一开始就会找一些社会上的渣滓给住户施加压力,用一些龌龊下作的手段逼拆迁户走。比如往别人家里泼粪啊,搞些死鸡死狗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往人院子里丢啊,反正怎么恶心怎么弄,到最后住户实在是扛不住了,只能拿钱走人!

    这些事情说大不大,就算是报警抓到人了顶多也就是治安拘留关几天而已,有的甚至只是象征性的罚点款就行了,更多时候人都不可能抓得到!做他们这一行的,腿脚利索着呢!

    这样天天轮着来,最后扛不住的十之**都是住户!

    大唐商城和附近一片小区的修建工作都是由唐安的建筑公司做的,在拆迁的过程中自然少不了使用这些龌龊下作的手段。说实话,这个世界上很多事情其实是没有道理可讲的,公理正义更多的是靠手里的拳头说话,弱者的谴责永远都是那么的无力,反抗的后果就是失去更多!

    在唐安的手段下,绝大部分人都搬走了,就剩王虎王杰这一家钉子户!

    唐安谈判了几次都没有结果,那些下作的手段两兄弟也不怕,他们也是社会上的二流子有一些面子,那些朋友也不好对他们下手!

    唐安正在烦闷的时候,一个绰号叫做鬼见愁的男人给唐安打电话,说只要给他五万块钱,他保证让王虎王杰两兄弟带着瘫痪的死老太婆在三头内滚蛋。唐安为这件事情愁得不行,王家已经是最后一户,既然鬼见愁说五万块钱能解决问题当然最好了,于是他付了两万块钱订金,说等事成之后再给剩下的三万块!

    鬼见愁也是一个做事爽利的人,爽利到让人无语,当天晚上他就跑到王虎王杰家里点了一把火,那栋老木屋在消防队赶到之前就化成了灰烬!

    这一把火确实把问题解决了,但是更大的问题出现了!

    王虎王杰两兄弟确实贪,因为他们穷怕了,父亲因为杀人罪进监狱关了二十几年还没有放出来,老娘一直瘫痪在床也没有赚钱的能力。虽然两兄弟早早出去社会上闯荡,但是没有文凭还有一个杀人犯的父亲,折腾了好多年还是没有结果,眼看都三十岁的人了,连媳妇儿都没有找到,只能在社会上瞎混讨生活!

    好不容易遇到房屋拆迁这样的好事儿,要不是不狠狠咬一口rou吃,实在对不起自己这么多年的辛苦!

    可是鬼见愁一把火把他们全部的希望都烧没了,而且瘫痪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