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配她是白月光替身_第1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7节 (第1/2页)

    “沈娇你就算不是第一,你在我心里也是最棒的!”

    “对不起,是我让你们过来的……这样,我就能拉踩她上位了。”

    “她就是我心里皎皎的月光。”

    “她是个好人。”

    很快这个视频就上了热搜了,还有一条热搜就是,沈娇到底是一位什么样的人。

    沈娇的粉丝纷纷表示,沈娇是好人,都在评论下面夸着沈娇,但是对此沈娇的黑粉表示,夸什么夸啊,怕跟吴糯比啊。

    这些黑粉不是喜欢吴糯,只是他们不喜欢沈娇。

    赵柔看着网上的视频跟评论瑟瑟发抖,“我是不是没夸好?”

    副导演觉得不能让赵柔委屈,他拿了摄像机,紧接着去找之前剧组跟现在剧组的人了。

    副导演是专业导演啊,他自己设计找了做视频剪辑,用了最快的速度,让大家看连载的鬼畜视频。

    视频里面都是《后宫宠妃》剧组的一些人,还有现在他所在剧组的一些人,但是视频还配上了沈娇一些镜头的混剪。

    武术指导:努力努力,沈娇她是一个努力的人!

    陈导:不为名利所动。

    剧组工作人员:反正是好人就对了。

    赵柔剧组工作人员:不知道,但是赵柔经常夸她,吃饭夸她不浪费粮食,拍戏夸她敬业,就连看自己拍摄的视频,都说自己不如沈娇,还说沈娇真人比视频上美丽动人。

    沈娇看了网上的视频,一脸懵逼,他们说的是谁,是她???

    沈娇看网上视频的时候,关于吴糯的消息早就没有什么水花了,毕竟这是沈娇的主场了!

    吴糯那边签约了经纪公司,但是这个时候吴糯往上凑什么啊,全网都在夸沈娇,她往上凑,是想说我要蹭热度啊?

    本来吴糯因为重返《美少女出道了》赛场是要买热搜的,但是因为沈娇霸占着热搜,吴糯经纪人表示热搜不能买了。

    吴糯的经纪人是傅景深那边安排的金牌经纪人,在娱乐圈混了很多年了,知道怎么能让观众喜欢艺人。

    吴糯的经纪人还看了一下网上发了沈娇跟吴糯谁更好看的帖子道:“这个帖子举报了吧。”

    吴糯紧紧的捏着自己的手机,“我帮你一起举报。”

    实在没忍住,吴糯问道:“你觉得,我跟沈娇谁更好看啊?”

    吴糯的经纪人叫做姜腾飞,他当时就道:“当然是……”当然是他美丽动人的女神沈娇啊啊,他为了追星,进入了娱乐圈,一步步走到了现在,就为了能跟他女神沈娇接触,但是谁知道成了吴糯经纪人了。

    姜腾飞好一会微笑,“你,当然是你啊,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吴糯笑道:“我就因为那个问我跟沈娇谁更好看的帖子,所以也想问问。”

    发那个帖子的在想什么,黑沈娇也不用发这种帖子啊,黑演技行不行啊?

    姜腾飞:“不要想了,你好看。”

    沈娇对于网上的事情没有很关注,但是李晓关注,毕竟她是在沈娇粉丝后援会担任着职务的。

    第二天早上,沈娇起床洗漱,她要去参加《极限人生》真人秀的直播了,等到她下楼的时候,陆城已经在楼下了的客厅了,沈娇跟他打招呼,就要出去。

    陆城叫住了沈娇,“沈小姐,我会跟你一起参加《极限人生》。”

    什么,跟她一起参加《极限人生》?

    虽然现在娱乐圈真人秀什么当红,很多明星都会选择参加真人秀,很圈粉,但是这对于陆城来说没有必要,他参加真人秀做什么。

    等等,不会是为了她吧?

    陆城往前走了几步,他拧着眉道:“我既然搬过来跟沈小姐相处了,那在相处的时间,我会用对待女朋友模式跟你相处。”

    沈娇:“用对待女朋友的模式跟我相处???”

    没谈过恋爱的陆城顿了顿道:“如果有什么不满意的,你可以跟我说。”

    作者有话要说:  哈哈哈哈哈哈,这是第三更,写完了!

    早点睡哦,晚安~

    第20章

    沈娇以为陆城的意思,是他们两个一起糊弄一下,等到半年以后桥归桥路归路,但是现在陆城好像不是这个意思,他是真的想跟自己相处。

    沈娇刚刚开口说了句我们,陆城就紧接着道:“你不用有心理负担。”

    两个人面对面站了一会,陆城拿了外套出去,沈娇也赶紧跟上了,没一会他们的保姆车一前一后的朝着录制地点出发了。

    因为这档节目沈娇是替李悠参加的,所以她对节目也没太多关注,连参加的嘉宾是谁都不知道。在车上的时候,她无聊,就看了一下这档节目的嘉宾,这一看,还看到了熟人。

    常驻嘉宾里面有出演《后宫传奇》男一号的李越,虽然沈娇跟他不熟,但是总比跟陌生人一起参加能稍微好一些,至少他们两个一起演戏还是很有默契的。

    在往后看,沈娇看到了赵柔。

    除此之外,还有最近风头正盛的蒋彤彤,跟当红歌手楚川。

    沈娇拿到的这份嘉宾资料上没有陆城的名字,沈娇想,他大概是作为神秘嘉宾出场的。

    保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