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死神_54、冥界爵位制度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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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冥界爵位制度 (第1/2页)

    平民作为最基层的单位获取条件绝对不应该难,因此规定,每一个走出黄泉大陆的亡灵都将自动获得冥界平民的身份。所有待遇需求都是自己解决,冥界不额外的好处,但也不强制要求包括服役,战争之类的任何事物。以后会收取一定的税收,来换取在冥界自由生存的权利。

    而平民更下等的就是劣民,所有犯了冥界规矩,或惹是生非但又够不上犯罪的都将被评为劣民。劣民仍有权利在冥界土地上自由生存,但缴纳的赋税将比平民更多,当然你也可以不事生产,无任何所求,这样冥界也收不到你的税。

    不过还是要按期进行一定的义务劳动,如果遇到征兵之类的事情也无法拒绝,但相应的,冥界也会发放对应的薪水或奖励,只是肯定会比平民少就是了。

    最下等的就是罪犯阶层,因为冥界没有普通的监牢,只有地狱,而地狱的刑罚即使最轻的也稍显重了一点。因此,由阿尔瓦提出,戴斯确定之后,确定了这个阶层。本来阿尔瓦的意思是把那些犯了小罪的人直接贬为奴隶的,但是戴斯心中不喜,就跳过了这个阶层。

    罪犯的待遇就完全不一样了,没有人生自由权,必须生活在监控区域内,没有自由贸易权,同样的,必须定期服役,做事只能得到一半的报酬。但永远赎罪权,可以利用功勋点赎罪恢复平民的身份。

    可以说,每一阶级,戴斯都要明确出一条核心权利,这样所有亡灵才会对自己所在的阶层有一个明确的意识,也更能激发亡灵们的上进心。

    而平民上面还要有公民层,这层次的亡灵将获得的核心权利是投票权和优先聘用权,同样,这个优先聘用权是平民以上的通用权利。

    它是这样定义的,冥界所有的招募,选拔,晋升机制中,爵位高者永远优先聘用权。举个例子,某个职务需要3个人,而合格的是5个平民,那们就按考核分数来选拔,但是合格的是一个公民和4个平民,那即使公民分数最低,只要合格都拥有一个确定名额,同样的如果是公民更上层来参与选拔的话也是优先选拔爵位高者。

    这样虽然会使部分人才没有得到最好的任用,但立过功劳的获得优先权在哪都是说的通的。

    同样的,还有各种细小的地方可以提高爵高者的地位。比如,集会时,爵高者位于上首位,路旁相阻时,爵低者应让爵高者先行。会面时,爵低者应先向爵高者打招呼等等等等。

    细节戴斯是不会一点点去补充的,自然会让贝蒂找人补充完整,他只是表达一下这么个意思。

    而投票权就比较有意思了,这是戴斯偷窃的现代社会的一项公民权,虽然他上辈子从来没用过,但是这项权利对凝聚人心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因此戴斯就毫不客气的拿来用一下了。

    这项权利出现在所有公职空缺,又拥有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但是前面还提到过爵位优先权,因此其实这里还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无法考核,或出现考核成绩相若,爵位又等同的多个候选人的情况下才会使用。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的提高效率,肯定要避免你选个街道办主任也要全城公民一起投票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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