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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8节 (第3/3页)
着往往下扒,“我倒是觉着,郭队看我觉得眼熟,是因为,当年是我把你从人贩子手中放出来的。” 郭耀一嘴的话都堵住了,看着珈以,完全没了反应。 他被拐那年八岁,那时正巧他爸出轨给他生了个弟弟,他mama一家上门闹得不可开交,他在家里呆烦了,也出于想要让爸妈紧张的心态,就闹了离家出走。 谁料这一走,把自己送到了人贩子手上。 被拐那半个多月,在未来好几年里,都是他午夜惊醒的噩梦,也成了他上大学读警校,学刑侦的巨大动力,可就是这么弯弯绕绕,可能是出于内心自我保护机制的作用,在多次心理辅导之后,他已经将那半个月的记忆忘得差不多了。 但忘得再多,隐约也还记得,当年是有人帮过自己的。 不然按他八岁时被爸妈舅姥宠出来的,那种遇事只会撒泼打滚哭闹的性子,就是有九条命,也要折在人贩子窝里。 “我还记得,当年送你走,你哭得那一脸鼻涕的模样,倒像是我要把你再卖掉似的,走时候一步三回头,半点没你离家出走时的底气。” 珈以说着,显然是那幅画面在面前重现了,笑里都带了几分。 “咳。”郭耀万万没想到曾经的糗样被人记得那么牢,他张嘴想呵斥,一想眼前这个八成还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那气势就无论如何都摆不出来,而无赖地反驳……他郭队长的颜面是不要了吗? 他正犹豫呢,珈以将他的医保卡抽出来往前一送,朝外面喊,“下一个。” 郭耀就这么迷迷糊糊地被扔了出去。 他在门外空等了大半个上午,出去吃了个午饭回来,隔着门看见诊室里面的珈以趴在桌上小憩,忽然就笑了起来。 原来还真的有那种觉得有缘,结果真是曾经见过的事。 那这救命之恩,说要以身相许,应该也很合情合理吧? 郭队长正考虑这古早思想在现代社会的可实现性呢,忽然兜里的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拿起来看一眼,接通就听见对面惊慌的声音,“郭队,城南又出事了。” 又出事,就是说,又死人了。 郭耀离得远,过去时正赶上鉴证科的人在把地上的尸体给抬起来——这边在抬身子,那边在捡脑袋,还有运回入殓室去先缝合。 地上溅了一大滩血,都快把满身的血都给耗光了。 郭耀看了眼那切口和血迹,心里大体有了个数——凶器锋利且薄,凶手干脆利落,应该有过相关经验,或者虐杀过大量动物,或者对人体结构很是了解。 他忍着没说,在屋子里绕着走了一圈,突然就停在了那大片血迹旁边。 蹲下身去,拿毛巾把血迹给吸了大半,就看见了底下画着的几个文字,他拿出手里搜索了下,“forseti”,是北欧神话里一个□□字,代表真理与正义。 从警快八年了,说实话,郭耀见过的这些自诩公正的犯罪不少。 而且往往这类犯罪,作案者智商都很高,整个作案手法在脑海中经过多次的模拟演练,不在现场留丝毫证据,且心里没有任何愧疚感,因为在他们的认知之中,他们才是这世间真理的代表,他们不过是在匡扶正义。 每次遇见这样的罪犯,郭耀心里的脏话就能飚出上百句。 和三观不合的人讲道理,无异于是对牛弹琴。 这种以一己之力,蛮横且自以为是的对抗,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 但问题就是,这只螳螂,往往都很擅长藏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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