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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第4/4页)
是家学渊源。 于是周日一早,乐景早早起床,穿上新买的长衫,把明天的稿子交给周大儿子,让他交到《北平小说报》的王编辑手里,就一头钻进了书房里,一边写文一边等郑宜梁的拜访。 …… 郑宜梁和好友周德璋从黄包车上下来,打量着对面模样普通的四合院,对好友说:“应该就是这里了,我去敲门。” 周德璋心不在焉地点了点头,心绪情不自禁还沉浸在刚刚收到的那封来信上,好友在信里告诉他,四川那边大片良田都种上了鸦片…… 几声清脆的敲门声后,从里面露出一张中年男人脸,观其衣着打扮应该是门房,“你们是?” 郑宜梁收敛了自己的臭脾气,一副读书人的文雅模样:“在下郑宜梁,携带友人应邀前来拜访你家先生。” “快请进来!我家老爷早就在等着先生们了。” 郑宜梁两人刚走进院子,就见一个白衫少年穿过走廊,笑容满面向他们快步走来,人未至,语先落:“可是郑先生和朋友到了?在下有失远迎,真是失敬失敬。” 郑宜梁两人因为守夜人出乎意料的年轻而陷入短暂失语中,这边乐景也在心里咂舌不已。 谁能想到郑宜梁先生的朋友指的就是周德璋先生呢?周德璋先生作为开明中学的现任校长,现在照片还在校门口的布告栏贴着呢,乐景每天上下班都能瞧见,对那张脸熟得很。名义上看来周德璋先生是陪朋友来做客,但是要是从乐景和李淑然现在的身份来看,他这番前来既是上司慰问又是校长家访了。 和后世流传较广的老态龙钟的照片不同,现年不过四十几岁的周德璋可是一枚不折不扣的气质美中年。单说五官他并不算出色,但是正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他往那一站,通身的儒雅气派就让人挪不开眼睛。 和他并列站立的郑宜梁也不逞多让。现年三十二岁的郑宜梁正处在他一生中最好的黄金时代,出身世家,亲友爱护,长相俊俏,才华横溢,优秀作品井喷一样的诞生引发学界追捧,可谓是当之无愧的天之骄子。他身上的每一根毛孔都洋溢着骄傲,所以他目下无尘,什么都敢骂,什么都不怕。乐景知道,他这份骄傲会终结于三年后的那份暗杀。他这份骄傲成就了他,也最终夺走了他的性命。 不管心中怎样唏嘘感叹,乐景面上却笑容不变地对两位神情有些呆滞的先生拱了拱手,“在下便是守夜人,不知道郑先生的朋友该怎样称呼?” 郑宜梁用惊奇的眼光上下打量着乐景,嘴里啧啧称奇道:“真是没想到啊。”想到那天周德璋还说要多个忘年交来着,如今看守夜人这年纪……他情不自禁喃喃自语道:“这般年纪都可以做我俩儿子了……” 周德璋脸一黑,不着痕迹地狠狠捣了不着调的好友一下,然后对乐景拱手示意道:“在下周德璋,字君玉,没想到守夜人这般年轻,失礼之处还不要见怪。” 乐景假装没听到郑宜梁的吐槽,就好像和周德璋第一次见面一样惊喜笑道:“原来竟是周先生,一直耳闻先生治下的开明中学学风清正,人人向学,如今可算是见到先生了!果真是百闻不如一见!” 少年身姿挺拔,仪容不俗,一身白衫更是衬的他君子如玉,落落大方,笑容给人如沐春风之感,让人见之忘俗,一看就知道是个顶清雅正派的读书人。就算他在光明正大地拍自己马屁,也不会给人趋炎附势的油腻之感,只会觉得他言辞恳切,让人颇为受用。 与这样的风流人物交往总是让人心情愉快的,饶是严肃沉稳如周德璋此时嘴角也不免带上一丝笑容,声音也柔了一度,“哪里哪里,小友过誉了。反倒是小友小小年纪就有这份大才,比我们当年可厉害多了,出果真应了那句老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 郑宜梁也道:“没想到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人也能写出这样的文章,真让人眼气,和你比起来我的年纪还真是活在了狗身上!” 三人站在院子里商业互吹了一番彩虹屁,吹得郑宜梁两人都通体舒泰之后,乐景才把那两人引到前厅坐下,并亲手给他们泡了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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