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们都太宠我了怎么办_第277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277节 (第1/2页)

    沈黛一时接不上话:“……”

    岑凤华继续说:“告诉你,倾家荡产这种事,只要能看好司南的腿,我们阮家会第一个先做,用不着你假惺惺地说出这样的话,好像我们阮家,不肯为司南花一分钱一样。”

    沈黛眼圈有点红了。

    岑凤华说:“可问题是这个吗?”

    沈黛:“……我知道,问题不是这个。”

    有时候,活着受罪,不如当初死了更能够让人解脱。

    然而,阮司南是阮家的念想,是岑凤华最在意的小孙子,她的小宝贝。

    倘若当初阮司南轻易地走了,剩下岑凤华他们,也会过得生不如死一样。

    阮司南现在确实是在受罪,可岑凤华怕的是他轻轻易易就走了……

    岑凤华声音动容地说:“司南他是我唯一的孙子,阮家唯一的继承人啊,他要是,他要是从一开始出生的时候,就没了腿,他也不会像现在这么痛苦。你知道失去光和希望的人,他的感受会是什么样子吗?”

    岑凤华不得不承认,沈欣媛的出现,确实给阮司南带来继续活下去的动力和希望。

    她就算再不喜欢沈欣媛,不喜欢沈黛,那又怎么样?

    阮司南喜欢啊!

    只要司南喜欢,这一点,就足够变成她今天站在这里,面对沈黛的理由。

    岑凤华说:“他现在就是恨,恨他自己,他站不起来,连喜欢的女人都没法保护,没法去追求。他就是死心塌地地喜欢你的女儿,我能怎么办?我告诉他,这世界上的好女孩太多了,可他就是要你家的欣媛,他谁的话都不听。我看着他那样,我也难受。我的心,跟被人挖了一样的难受。”

    其实岑凤华把阮司南的近况,基本上简言代过了。

    有不少信息都被她弱化。

    自从阮司南那一次从游乐园回家以后,他把自己锁在房间里,一直哭一直哭。

    岑凤华压根没了办法,找人把门锁撬了,防止他一时之间想不开,干出什么蠢事出来。

    以前再难受,阮司南都不轻易在人前落泪。但这一次他的情绪很崩溃,岑凤华也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

    曾经的意气风发,年少时的阳光,全部被乌云笼罩,黑暗几乎蚕食掉他的身体。

    他就是蜷缩在角落里,一直瑟瑟发抖,谁靠近,都能触到他的底线。

    阮司南从头到尾,始终在重复一件事,一句话:“欣媛她不会理我了,她不会回来了,不会来我身边了,再也不会了啊!”

    “不会的。”

    岑凤华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她这个几乎哭得不成人形的孙子,只能抱着他的头,反复和他说。

    “奶奶会想办法的,好不好,奶奶会想办法的。沈欣媛一定会回来,她不会离开你,不会不要你,不会不理你。”

    那一刻,通过护工的交代,岑凤华才了解到,在游乐园里,沈欣媛他们被阮司南的船不幸撞翻。

    派出所本来是要以恶性伤人事件拘留他,但看到阮司南当时的情况很不好,先同意岑凤华他们,把阮司南带去医院检查身体。

    后面返回派出所,岑凤华交了一大笔罚金,还有给沈欣媛他们的赔偿金。

    但念在这件事,不宜张扬,涉及的人里,竟然有夏星淳这样的流量明星在。

    警方最后决定,不予公开,而沈欣媛他们也表示,不会在对此事进行追究,就当成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来处理。

    最终放了阮司南一马。

    但那天的印象,给他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

    沈欣媛救了他。

    如果不是沈欣媛会游泳,如果不是沈欣媛及时回头去水下搜寻他。

    很有可能那一天的阮司南,会在水下因极度缺氧而被溺毙!

    这样也算是一命抵一命,偿还掉了。

    阮司南还记得那一天的沈欣媛,在派出所的时候,她的双眉展得很平,眼底充满冷漠,几乎没有将视线,放在他的身上。

    他疯狂地抱住她,从后面抱住,但是她没有任何的回应。

    阮司南想伸手抓她,却被护工抱起来,连反抗挣扎的能力,都变得微小。

    最终越走越远,只能与她失之交臂。

    ……

    岑凤华顾念阮司南的心情,她本来只是想,先好言哄着阮司南一点,说不定,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感受就会变淡,消散。

    但这些天的时间,他吃不下任何饭,夜里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经常会睁着眼睛,望着天花顶,眼角挂着眼泪,一动不动地到天亮。

    好像他仅剩不多的灵魂,被彻底从躯壳里抽空。

    家里请了医生来看他,换了一拨又一拨,都说他这是心病,得靠新药医。

    给阮司南勉强输入了一些营养液,他的生命,感觉就是靠那点营养液在续吊着。

    虽然岑凤华很讨厌沈黛母女,虽然她一点都不想沈欣媛来到阮司南的身边,虽然……有太多的虽然了。

    岑凤华仍然向命运低下头,为了这个小孙子,哪怕要她放弃自己的性命,她都愿意做。

    何况是尊严的问题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