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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第2/2页)
邻居。 日日都去方府喝茶,走动。 他过往也随侯爷来过经汇总,呆的时间从即日到月余不等,却没有超过两月的,他猜不到侯爷为何笃定此行会在京中常驻。 但搬倒恒拂别苑后,沈括便回了怀洲办事。他是听闻涉及到怀洲军情和官吏任免,还有早前侯爷身边的几个亲信都被查出了些蛛丝马迹,沈括回怀洲便是处理这些的。 侯爷的手段干净利落。 至于那只狗,还是侯爷特意去长公主府上要来的。 但他分明记得在怀洲潜邸时,侯爷最厌恶的便是狗。 沾了狗毛都会浑身不舒爽。 结果来了京中一趟,忽然就能拎狗了。 还能蹲下同狗腻乎乎说话。 看得他和沈括都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自在得很。 结果次日,侯爷就让他去趟元洲城的仁和医馆,把狗交给方小姐。 还不是送人家的,是寄养在人家家中的! 他也算出身江湖名门,虽然报恩来了怀安侯府,颜面却还是要的! 这狗,他实在无法亲自送到方槿桐跟前,还说一翻“非送,只是寄养”的话。郭钊就使了些银子,让小厮送去给方槿桐的,自己则在房顶上掀了一块砖瓦偷看。 诸如大名辰辰,小名狗蛋,他都听得清清楚楚。 只是想着侯爷蹲着同那狗说话,方小姐又唤那狗辰辰,他就觉得画风太美…… “方小姐很喜欢。”郭钊只挑重点的回答。 喜欢就好,沈逸辰但笑不语。 前一世在怀洲府邸,她失了亲人,在怀洲举目无亲。 他虽然能护她周全,她却始终不见笑意。 后来番邦进贡了一只犬。 长得与平时常见的不同,背部的毛是棕色的,肚子是白白的,腿短短的,毛也短短的,眼睛却极大,尾巴细溜溜的。景帝赐给了长公主,长公主说家中正好有只一样的,景帝便转赠给了他。 他那时与景帝的关系很微妙。 景帝赐下来的,他不得不要。 只是他从前就不喜欢狗,甚至说厌恶也不为过。 而这只更是丑死了! 这狗就晾在侯府一处不起眼的角落里。 他也不知槿桐如何寻到那只丑狗的,只是后来槿桐一直在后苑里喂它,逗它,还不时将它从角落里牵出来遛遛,招摇过市。 还起了名字唤作:辰辰。 对,和他同一个“辰”字。 他看着那只狗就恼火! 但偏偏,他听她唤它‘辰辰’,觉得舒心悦耳。 这个‘辰辰’唤得好听,简直‘酥’到了心里。 也就是那段时间,府中,他跟前,多见了她的身影,好似多了一道随处可见的风景。 自然,风景后还跟着那条丑狗。 他也渐渐习以为常。 有那条丑狗为伴,槿桐在怀洲的日子终于见了笑颜。 他大方送她,她却惶恐摇头,说她自小在家中养什么死什么,譬如金鱼,乌龟,就连鹦鹉都能吃瓜子时噎死。 他笑不可抑。 方槿桐却饶是认真,狗是他的,她替他养着就好。 所谓日久生情,就是他打着狗的幌子,同她越走越近。 …… 都是多年前的事了,如今想来仍旧记忆犹新。 他到了京中,就立刻去长公主府讨要了这只狗,然后让郭钊送去的元洲。 都是套路! 他如此‘洞察’她的心思,处处投其所好,她也应该对他刮目相看了。 想到她三月就会回京,届时就看到他住在她隔壁!! 定然欣喜! 然后,他日日去隔壁看狗。 然后,日久生情,狗又生狗(原谅我实在喜欢这句话啊~)。 狗再生狗,无穷尽也~ 然后,他就顺利成章去找三叔提亲! 迎娶槿桐,做三叔的东床快婿。 光是想想,都有掩不住的笑意浮上面容。 宝贝儿子,爹爹觉得很快就要见到你了。 爹爹就一手抱你,一手牵你娘亲,陪你去吃冰糖葫芦。你糊爹爹一脸口水,你娘亲先替你擦脸,再替爹爹擦脸。然后爹爹就趁机香你娘亲一口,再香香你,再趁机吃你一颗糖葫芦,然后你又糊你爹一脸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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