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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第2/3页)
过的已经泛白的床幔,摆满了花生野果廉价喜糖的桌子,大红的喜袍,四目相对的两人。 李牧微微瞪着眼看着面前床上躺着的人,血液滞留全身发寒的他嘴角抿起一抹冰冷的幅度,这人不应该在这里,他实在想不通为什么现在会是这个状况? 他以前见过仲修远,那是他还在军营的时候,一共见过两次,两次都记忆犹新。 仲修远这样的人,可以说是让他们整个大宁军营的人都记忆犹新,没一个能轻易忘得掉的。 他第一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在四年前的一次埋伏作战中。 军队的人发现了仲修远的行踪,所以大将军亲自带队埋伏在了一片林地间,准备迂回包围擒贼先擒王。去时所有人都壮志雄心,结果却被反迂回包围打了个屁滚尿流。 那一次的行动是仲修远故意透露了自己的行踪,以自己作为诱饵,故意引诱他们上当的作战。 当时李牧他们大队是那一次行动的先头兵,打起来的时候他远远地看过他一眼。 其实原本那一场仗他们是不应该输的那么惨的,当时他们人数是对方的两倍,就算是硬拼也不至于输得太惨,可是仲修远硬是凭借着三万多的兵力,把他们将近五、六万人打折了一半。 当初他们先头部队埋伏在前面林间,大将军却领着一众军师在后头三里开外,探子到前面探了路再回将军那儿报信,然后再给他们发信号,来回最快都得一炷香时间。 先头部队的人遭到攻击发现被埋伏,队长带着他们突围而出的时候,原本应该上前支援的大将军大部队却已经退到了四里开外去了。 那样的情况下,士气早已经在大将军下令逃走的时候就溃散了。 后来不用说,他们五、六万人的部队硬是被三万人追着打。 第二次见到仲修远的时候,是他带着十万大兵兵临城下的时候,那时候的他一身戎装一匹白马,势在必得,气势如虹。 那一次,他们大队所有人退了几十里,丢了一座城池。 因为这两件事情,他记住了仲修远那张脸,但也仅此而已。离开了军营中,仲修远与他不过就是个陌生人。 可如今这战况仲修远为什么不在袁国,却在离战线有将近一两个月路程的大宁? 李牧把秤杆上的喜帕往旁边放去,他借着这动作收起了眼中的惊讶,然后仿若没事人般走到一旁桌前放下了秤杆。 躺在床上的仲修远,原本满眼的戒备与杀气在看清楚李牧的那张脸后,黑眸中却有惊讶浮现出。 放好了秤杆的李牧回头的瞬间捕捉到他眼中的惊讶,心中微惊,却未表现在脸上。 惊讶?仲修远他惊讶什么? 他认出仲修远那是因为仲修远是敌国大将,而他不过是袁国几十万大兵中的一员,仲修远不应该认识他才对。 “你要起来吃点东西吗?”李牧装作并未发现床上之人的异常,也没发现他的身份。 床上的仲修远没有收起眼中的惊讶,他的视线一直追随着李牧移动,像是在确认李牧就是李牧,眼神惊讶而复杂。 “你怎么了?”李牧装作才发现他的异常,他在仲修远的注视下走到了床边,然后揣着明白装糊涂故意试探着伸手推了推他,“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 靠近后,仲修远身上那无法掩藏的凛冽气势便越发的清晰起来,这样的他即使是一动不动穿着一身女式的大红喜袍也绝不娘气,明眼人无论怎么看也不会把他当作个女人。 拿了村里头各家各户筹出来的钱说是给他说亲,结果却给他弄了个男人回来,这倒张舒兰能做得出来的事情。 不过他现在倒是有些好奇,张舒兰到底是怎么把仲修远给弄到这里来的? 张舒兰不过是一介村妇,年纪也不小了,虽然有些虚荣有些泼辣,但是凭她一个妇道人家是绝对奈何不了仲修远的。 床上,仲修远尝试着动了动手指,他大概是中了什么毒,这会儿浑身都软趴趴的毫无力气,就连说话都说不出来,只能任由李牧摆弄。 “你受伤了?”靠近床边之后,李牧敏锐的发现仲修远身上带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在军营当中呆了五年的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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