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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节 (第3/5页)
吹雪的耳朵,道:“哥,咱们走。” 叶孤城和几个年轻人差了辈分,又有些身份特殊,于是被石观音安排在前厅。因为阿倾出嫁,他娘少不得又要扭他手臂几下,还问他什么时候才能像阿倾那样优秀。 叶孤城:……虽然是她大喜的日子,可是还是好像揍她。 欢笑声喧嚣之上,掺在大漠的黄沙之中,飞扬而起,久久萦绕。玉倾雪伏在西门吹雪的背上,抬头冷不防看见那个红衣白发的男子。 他们两个人相视一笑,旋即点燃这盛世喧嚣。 江湖的故事永远没有结束的时候,只是日后江湖浪涌、前路莫测,可是若有一人携手,更兼三五知己好友,那又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前路漫漫,且向前去,如此甚好。 (完结) 作者有话要说: 这真的是叔拖得最长的一篇文了。这文写在去年十二月,到了五月堪堪完结。而在这将近半年的日子里,叔的生活也近乎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换了工作、换了城市也换了新的房子。这么一想,这篇文还算是叔人生阶段之中的旁观者和见证者。哎,大秃瓢成功将魔教小妖女渡成了他家夫人,而叔还没打完“求婚”这个副本,这么一想好气哦。 日更是个好习惯,希望下一本叔能捡起来这个好习惯吧,毕竟工作和生活也渐渐趋于稳定了。 唔,还剩下的就是原随云和花家七童的番外,大概不会很长,毕竟不是人人都能接受bg里掺bl。还有叔一直在纠结一件事——阿倾和大秃瓢的孩子该姓什么?总不能姓“无”啊,而且阿倾其实也不姓玉,真的论起来,“玉”是玉罗刹的名字,他姓罗刹婆。姑娘们给叔一个意见吧。 第一百章 【番外】傍花随柳。 “所以小叔和小凤叔叔, 你们说,到底是原叔叔是花婶婶,还是花叔叔是原婶婶?” 被陆小凤抱在膝上的一小团白色猛的抬起头来, 露出rou嘟嘟的小脸和那双与她娘别无二致的异色眸子。她软乎乎的小手还拉着陆小凤的衣襟, 一副陆小凤不跟她说她就不放弃的样子。 这小小的孩童身上穿着宽大的白袍, 手腕脚腕上还戴着四个不同的手镯脚镯,那些小玩意被做的极为精巧别致,只是上面的用料对于一个孩子来说还是有些太过奢侈了点儿——南海的拇指大的东珠,大漠之中掘地三百尺才有的火沙玉髓, 传说之中只有神水宫中才有的钟乳精魄,以及和罗刹牌同料的玄色玉石。 和后面那三种在江湖之中只是传说的东西比起来, 南海出产的拇指大的、用于镶嵌在皇帝冕冠上的东珠反倒是寻常了些。 叶孤城原本为这小姑娘准备了更好的东西, 可惜当初他来看她抓周的时候, 这小姑娘一个劲儿的撒娇要他抱, 丝毫不惧怕他身上散发出的剑气和王者威严。 叶孤城对玉倾雪这种小混蛋都能宠得起来, 更何况一个全然信赖又期盼的看着他的小小婴孩。当下这位剑仙大人便是心下一软, 将那还十分柔软的婴儿小心的托抱了起来。他的动作虽然生疏,但是却一点儿都没有差错,决计不会弄痛了那小小的孩童——叶孤城不会承认, 从玉倾雪给他传消息说自己有了之后,他便特地找宫人教了自己如何抱孩子, 并且一直用枕头练习呢。 然后……该说这孩子果然是阿倾那个小混蛋生的么?她一被叶孤城抱进怀里,便先是用小乳牙啃了啃叶孤城的下巴,在啃了这位舅公一下巴的口水之后, 这姑娘果断伸手,一下子拽掉了叶孤城的发冠上的珍珠。 叶孤城的头冠绝对不可能粗制滥造,所以一直到现在,当日看见那场景的宾客们都还有些疑惑——那孩子到底是怎么把那颗珍珠抠下来的啊? 只是如今,这孩子问出来的问题,还真是让陆小凤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了。他和南宫灵对视了一眼,陆小凤苦笑了一下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和南宫灵方才在这小姑娘问出这个问题来的时候便呛了一口酒,这会儿方才回过劲儿来。 压下喉咙里翻涌起来的痒意,南宫灵捶了锤自己的胸口,半晌才道:“这种问题……一一为什么不去自己问问你原叔叔和花叔叔呢” 西门一一,也就是无花和玉倾雪的女儿听了陆小凤这话,她眨了眨眼睛,然后有些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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