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尘寰(女尊)_第1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9节 (第2/3页)

数总是大于走正门。

    谢君平身边的小侍们都习惯了端王殿下拜访的风格,近侍小春还劝谢君平:“世女别恼,殿下这是跟世女亲近才这么玩闹呢,换个人请端王殿下移步,恐怕她都不肯上门去拜访呢。”

    “就你会说话,她是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要不要我把你送去服侍端王?”

    小春也知世女只是同他开玩笑,却依旧做害怕模样:“端王将要娶正君,到时候万一奴婢笨手笨脚,惹的燕正君生气,被踹一脚或者打一拳,奴婢哪还有命在?奴婢还是跟着世女才能过好日子!”

    “还是你会说话!”谢君平在他嫩滑的小脸上拧了一巴,这才迈步进了涵秋院。

    谢逸华此刻正歪在榻上吃葡萄,将葡萄籽跟葡萄皮吐的到处都是,见到她还招呼一声:“君平,你这葡萄是从哪里弄来的?今年的葡萄应该还没上市吧?倒是挺甜,有多余的往燕府送一筐去!”

    谢君平哼哼两声:“哟哟,还真没瞧出来,端王殿下如此疼爱夫郎,都快令我刮目相看了。”

    谢逸华一点都没有被取笑的自觉,将嘴里的葡萄咽下去,才道:“这不是礼部官员兵分两路教导礼仪,我从王府装病逃出来了,有岳父盯着,他肯定是逃不出来的,送点葡萄降降火不行啊?”

    “行!怎么不行?!”谢君平立时吩咐下人去装葡萄送过去,叮嘱道:“别说是顺义侯府送的,就说是端王殿下心疼郡公学习礼仪辛苦,送点葡萄慰劳慰劳。”将手里的小印往谢逸华面门上砸过去。

    谢逸华一把捞住,待看清捏在手里的东西,顿时猛的坐了起来:“二师姐在哪里?这东西怎么在你手里?”

    作者有话要说:  写着写着就不小心到一点了,从十点半开始写的……这个渣速度也是没谁了。

    这章继续掉落红包前二十名,大家晚安,更完我就去发前一章的红包。

    第三十二章

    送信的人是海平朱记掌柜派来的人, 一路护送余海潮跟小十三到达京城,才往顺义候府送信。

    谢逸华戴了谢君平的面具前往送信人指定的客栈寻过去,见到二师姐余海潮, 顿时大惊失色。

    余海潮往日也曾病病歪歪弱不经风的模样, 可如今却两颊消瘦,整个人都要枯萎了一般,将云生观多年养出来的一点精气神都给摧毁了。

    小十三恨不得扑到她怀里大哭一场:“三师姐,我没能护住二师姐, 都怨我!”

    内里情由不必细表, 定然是这两人长年在云生观清净日子过惯了,并不知人世险恶, 在余家吃了大亏罢。

    谢逸华不必问都能猜出来,在小十三脑门上敲了一记:“二师姐既来了京里, 怎能住在客栈里呢?现下就挪到候府去,我与端王殿下还有几分交情,

    这就请御医来为二师姐调理。”

    韩青扬医术了得, 余海潮好容易在云生观调养多年,没想到最后功亏一篑, 毁在了后宅男子手里, 实在教人感叹。

    借着谢君平的名头, 谢逸华将人送至候府,自有人出面料理住处,她再进宫请御医。大夫是请到了,已经提前往候府去了, 她自己却被淑贵君派人拦住了。

    淑贵君很想就长女的婚事与她深谈一番,这些年父女俩隔膜太深,这门亲事虽然是他强塞给女儿的,可也盼望着安定郡公能真正成为长女的助力。

    谢逸华进了关鸠宫,宫人侍者皆在贵君的授意之下退了出去。殿门大开,做父君的坐在上首,谢逸华远远坐了,父女两的坐姿也充分显示了两人之间的关系不太亲密。若是谢佳华在此,早腻歪上去,缠着淑贵君撒娇卖乖了。

    淑贵君也懒得寒暄,直入主题:“言儿,你离宫这许多年,是时候想明白了吧?”

    “不知父君说的是哪一方面,恕女儿愚钝!”

    淑贵君有时候都不知道谢逸华到底像谁,若论起装傻气人的本领,三个谢佳华加起来,都及不上她一个。

    “这些年,你想要出外读书游历,为父都依着你,哪怕你小小年纪开府,我也依着你,你到底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不就是为了铃子那个贱奴,你就要跟父君怄气这么多年?”都是他太过宽纵之故。

    他这番话丢出来,殿内一时极静,良久才听到谢逸华轻笑:“我有什么满意的?开府是我的主意,可满府里全是父君的人,竟是还比不上客栈里来的舒心,至少那些人并不知道要心心念念的探听我的消息,好卖给他们的主子!父君又何必拿铃子来做借口?”

    淑贵君脸色难看起来:“他们的主子难道不是你吗?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这些年你不着家,为父说过你几回?既不是为着铃子,都要成亲的人了,怎的还不知轻重!”

    谢逸华也懒的再跟淑贵君兜圈子,她揉揉脸,神色之中带着些木然:“父君,我从来没忘记八岁那年的事情!”在淑贵君瞬间惨白的脸色之下,她还是艰难的讲了出来:“当年meimei还小,你为了争宠,竟是不惜给meimei喂药,让母皇时时忧心meimei身子弱。还鼓动我与太女争个高下——我如果不远避宫外,出外求学,这些年哪得安稳日子过?”

    有些事情时间久了,总容易让人误以为早已经尘封。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