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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节 (第4/4页)
不过清欢没有能参加宴会穿的衣服,她的破道袍给二虎裹了尸骨后,她自己是不嫌弃啦,但其他人都接受不了,所以早就不穿了。 脱下道袍穿上普通的衣服,清欢看起来也像个正常的女孩子了。干干净净,通透得很。她跟寻常的女孩子不一样,所以无法用一般的标准来衡量。对她来说,什么高跟鞋晚礼服……这都是啥? 听说儿子要带清欢去参加宴会,连母兴高采烈地带清欢去做头发挑衣服,清欢被她带着逛街逛到头昏眼花说不出话,两只眼睛都冒着金星,偏偏连母却意犹未尽,如果不是连及时出现将她拯救,她觉得自己不会死在抓鬼途中,也会死在这次逛街里。真可怕,明明是手无缚鸡之力的贵妇,竟然比她这个在山里长大能徒步几十里山路的人还有精力。 在住进连家之后,清欢才逐渐变得比较像个女孩子,在这之前她连内衣是什么都不知道,也没穿过,现在知道了也不怎么在乎,反正这胸平的跟后背差不多,衣服多穿两件就完全看不出来了,再加上她只到肩膀的发,也难怪刚出山的时候会被认为是长得很清秀少年。 但是这条裙子…… 连的眼睛里充满赞叹,他看清欢的眼神一向很温柔,这一次也是如此,只不过和以前相比,多了些难以言喻的情感在里面。清欢不解七情六欲,也没当回事,连母却很了解儿子,知道他心底在想什么。他们是很开明的父母,不会因为清欢的不知世事瞧不起她,只觉得这姑娘聪明伶俐又有本事,还不失天真质朴,实在是招人喜欢得很,儿子对她动心也是很自然的。 清欢很适合穿白色,她皮肤白皙身段纤细,这条白色的公主裙露出了一双漂亮的腿,藕节般的胳膊水嫩诱人,眼睛亮晶晶的似乎有星星,衣服穿在她身上,完全衬托出了她美好的一面,跟初见时那个邋遢连饭都吃不上的小丫头可以说是天壤之别。 不过她好像有点别扭,下楼的时候扶着扶手小心翼翼,“这鞋跟太高了……我觉得我要摔倒了!” “小心点。”连上前一步托住她的小手,很绅士地将她领下楼来,然后赞美道,“你今天很漂亮。” “会不会说话啊儿子,难道平时就不漂亮?”连母白了自家傻儿子一眼,取过一条钻石项链给清欢戴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非常佩服自己的眼光:“我就说这条裙子适合你,真好看,小姑娘家家的就应该多多打扮吧,女孩子要富养,总在山上可不行。” 清欢第一次打扮的这么隆重竟然是抓鬼去的,她低头看了眼至少有十公分高的鞋子,为难道:“这样我跑不快……” “你不用跑,我可以背着你去抓。” 啊……这么温柔动听的话,哪个女孩子能招架得住啊?清欢脸红了一下,她当然也有一颗少女心,连长得好看对她也好,真的是无可挑剔,她动凡心也是理所当然的吧?而且他们师门也没有要求说不能结婚,只不过……清欢想到自己的命格,还是望而却步。师父说过,她命中注定孤独终老,唯一能相伴的就是这条驱鬼之路,她是只能和鬼物相伴的人。 所以即使感受到了连对自己的好感,清欢也始终注意保持着距离。她干笑了一声:“那可不行,这种事很危险的,我自己来就可以。” 连笑了一笑没有说话,牵起她的手——清欢吓得连忙甩开,他俊秀的面容微微一怔,没有生气,只是有几分失落,清欢想解释又不知从何说起,还是连母笑呵呵的打了圆场:“好了好了时间不早了你们该出门了,万事小心,安全为上记住了吗?” 后面这一句是对着清欢叮咛的,小姑娘在家里住了有些日子了,连母对清欢已经很了解,知道这姑娘为了救人救鬼什么都敢干,说白了就是责任心太重,又将自己的生命看得太轻,清欢自己也总说身为修道之人这些是宿命,可连母却觉得,人都要学会爱惜自己,他人的生命的确很珍贵值得拯救,可自己的生命难道就不值钱了吗? 小姑娘还喜欢把命运挂嘴边,连母早就想说她了,十几岁的孩子,成日老气横秋的,真不知道她师父是什么样的王八蛋,教出来的孩子这么好,又这么叫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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