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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第3/3页)
,端坐在首位,牵引了所有人心弦的原音流自不去说,其他敲鼓的、弹琴的、跳舞的,也全是三五成群,不好下手,唯独一个吹笛的年轻人坐在角落,孤孤单单,左右只有白纱。 孙行云推案而起,端着杯酒,带点微醺模样来到吹笛人身前,屈指一弹,一粒天金朝对方身上落去。 恰是同时,盘腿坐着吹笛的人抬起头来,又因突然出现在面前的人而吓得向后一退,那粒金灿灿的珠子顿时落到地面,咕噜噜滚了一圈,重新落回孙行云脚下。 想打赏个吹笛的却没有打赏着,孙行云不免有些尴尬与恚怒,但一切都在他看清楚吹笛人的样貌之后烟消云散。 只见那人高额悬鼻,双目点漆带情;长眉丰颊,红唇似笑含嗔。一眼过后,这人唇角的笑意就荡到了眼底,抬手一揖,声音清清朗朗,干干净净:“贵客好。” 明明方才并未将歌舞声乐入心入耳,孙行云听见这道声音,还是在瞬息间忆起了方才那道穿云而过的笛音,也是如此清幽脱俗。 他心中好感大炙,本想与人分酒,一眼落下,才发现自己只带了一只杯子过来,不由嗟叹:“好人好笛无好酒!” 吹笛人道:“酒在杯中。” 孙行云:“只有一杯。” 吹笛人:“共饮何妨?” 笑意犹如传染一般,从吹笛人脸上攀上孙行云的面孔。 孙行云席地而坐,询问这人:“你是此地之人?” 吹笛人笑道:“正是原府之人。” 孙行云调侃道:“原府乃天下清贵藏书世家,贵主人喜好音律,却不将音律作为雅事,而是日日笙歌饮宴,放浪形骸,家里人竟无一觉得奇怪吗?” 吹笛人相貌轻轻,口吻却老气横秋:“这又有何奇怪,苦读诗书是一日,寻欢作乐是一日,寻欢作乐自然比苦读诗书来得愉快悠然,原音流也不过一介俗人,俗人做俗事,相得益彰。” 孙行云道:“你这话不怕传入贵主人耳中?” 吹笛人笑道:“不怕,他是清风不萦耳,万事不过心之人,记不得这点小事。再说了,我与贵客一见如故,贵客难道会将我卖了?” 孙行云心中极是欢喜,嘴上却故意说:“我看他分明不是这种人,恰是一个斤斤计较、无事折腾、连吃个包子都有千百种讲究之人。” 吹笛人:“吃个包子可不是小事。” 孙行云:“哦?” 吹笛人:“人生在世,吃穿住行。原音流是个俗人,俗人做俗事,这几样当然得做到极致了,为此漏出两本古籍,也没什么不可以。” 孙行云一阵感慨:“败家子。” 吹笛人也感慨:“总归还有个家可以败,幸甚,幸甚。” 孙行云:“这样说来,原音流衣食住行,无一不精了?” 吹笛人认认真真:“不错,他可是个钟爱享受之人,若有朝一日有人能将举世无双的食物放在他面前,哪怕里头同样加了举世无双的毒/药,他说不定也会品尝一番。” 孙行云心头倏尔一动,这短短的一席话中,他既知道了原音流的喜好弱点,又从原音流的喜好弱点中推断出对方会有行为模式,更为天书到手平添了几分胜算。 他看着吹笛人越看越喜欢,尽管还不知道对方名字,心头已经盘算开了:现在原府因为天书一事已为各路人马所关注,注定不能平静。他不如趁今日之机,一面夺书,一面夺人,料定日后原音流既追不回书,也追不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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