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八零之宠婚_第9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9节 (第2/3页)

求有些过分,赵小金说着说着就压低了声音,整个人的气场都染上了那么点可怜兮兮的味道:“我可以跟你保证,我真的不会无理取闹。你要实在觉得夹在中间不好做人,最起码也要私下里多跟我说说好听话,我……”

    “好。”不需要赵小金着急忙慌的多做解释,戚铮已然郑重其事的给出了最是肯定的承诺。

    赵小金眨眨眼,不敢置信的望着戚铮,愣在当场。

    她是相信戚铮的。只要戚铮做出的承诺,就没有不兑现的时候。而戚铮答应的事情,也势必一定会做到。

    可是现下她说的不是寻常事情,她说的是跟戚家人的矛盾……

    当然,赵小金的意思并非她嫁去戚家之后就一定会跟戚家人闹得不愉快。反之,等到她嫁去戚家,她是肯定会努力跟戚家人和平相处的。

    赵小金之所以会提早跟戚铮这样说,主要还是因为她前世在吴家受了太多委屈和伤害。以致于即便她现如今有极大的勇气嫁给戚铮,也怀着慢慢的期许准备迎接新的生活和不一样的人生,但她的心里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点不安和忐忑。

    不过,赵小金所有的不安和忐忑在亲耳听到戚铮的肯定回复后,都尽数消散而去,不再留下丝毫的痕迹。

    只要是戚铮,她便愿意去相信,也愿意去鼓起勇气多多努力。只要戚铮陪在她的身边,再大的问题、再大的难关,她都会用心克服,不会躲避和退缩。

    “我说好,我站在你这边。”见赵小金似乎被吓呆了,戚铮再一次重复了自己的答案。并且,还加重语气,刻意补充和强调了他的立场,“不管任何时候,我都会站在你这边。你对,我帮你。你错,我也站在你身前,为你挡着。”

    赵小金顷刻间就红了眼圈,差一点忍不住落泪。

    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戚铮还是戚铮。不会因为变换了时间和地点,就变得不一样。也不会因为他们两人之间的处境和关系出现了不同,就收回对她的诸多好。

    戚铮,还是她的戚铮。是那个让她愿意飞蛾扑火、化茧为蝶的男人。带给了她所有生的希望,也给了她无尽勇往直前的勇气。

    戚铮没想到会把赵小金惹哭。突然遭遇赵小金快要落下的眼泪,戚铮眼中飞快闪过着急,手脚无措的站起身来。

    他惯常是不会哄人的,更加不会哄姑娘家。尤其此刻站在他面前的人是赵小金,他一直放在心底的姑娘。

    是以,戚铮便更加慌乱了。

    ☆、15.第15章

    很少能看到戚铮失去冷静和理智的模样。然而,赵小金委实就是个例外,每每都能让戚铮为之所动。之前在县里的供销社是这样,今天更是如此。

    赵小金虽然娇气,但也不是冲谁都掉眼泪的。她很早就懂得了,对着不会心疼她的人,不管掉再多的眼泪也是无济于事,反之只会惹来对方无尽的厌恶和反感。只有对着会心疼她的人,她的眼泪才有用。

    就好像现下这一刻,明明她的眼泪还没落下,就已经惹来了戚铮的起身以及难以遮掩的着急。

    眼看着戚铮笨拙的伸出手来,却是在碰到她的前一刻又停下,赵小金努努嘴,拿泪汪汪的双眼瞪向了戚铮:“我又不是细菌,还碰不得了?”

    戚铮从未像此刻这般觉得自己有够拙于言词。张张嘴,却是说不出好听的话来。最终,也就只憋出了硬邦邦的两个字:“不是。”

    “什么不是?”赵小金也不是真的非要哭给戚铮看。因着戚铮的表现,她心下依旧感动不已,但翻滚的泪意已经散去不少。此外,也因着戚铮的简单话语引起了好奇。

    “你不是细菌。”要是别人询问,戚铮是不一定会重申的。但是赵小金问了,他没有秉持沉默,如实回道。

    赵小金有些懵,又有些哭笑不得。

    所以她是应该高兴咯?因为戚铮没有将她视为细菌?可是她到底为什么要拿自己跟细菌作比较?

    莫名有种挖了坑却把自己埋进去的错觉,使得自诩学会了谈话技巧的赵小金,好一会儿都愣是没能找到接下去的说词。

    也是在这一瞬间,赵小金不得不承认,虽然她完美的拉近了跟二嫂钱敏敏的关系、也成功化解了前世留下的诸多矛盾和怨恨。可到了戚铮的面前,她所有新开发的技能全部都失效了。

    不管她愿不愿意,在戚铮面前,她依旧还是曾经那个算不得八面玲珑的赵小金。而事实上,赵小金是极为愿意在戚铮面前展现她真实的自我,保留她最真的那一面。

    也只有在戚铮面前,她才能如此放心大胆的无所顾忌,只做她自己。

    这,才是她的幸运所在。而戚铮,就是能够赐予她幸运的唯一闪光点。

    赵小金自然不是细菌。在戚铮眼中不是,在赵家人眼中更不是。

    尽管送了赵小金和戚铮去单独相处,许梅婆媳三人也不是不担忧的。毕竟是头回让小金和戚铮私下里说话,也不知道都聊得怎么样。可别冷场才好。

    顶着满满的担心,许梅推了推钱敏敏:“切些瓜果送进去?”

    “哎呀妈,你又不是不知道,咱家小金最爱干净了,从来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