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讲义_第25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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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5节 (第1/8页)

    损私心妄欲的功夫,是一个不间断的过程,要损到无可损、无可得之境,才能得清静之妙,入于自然无为之道。这好比磨棱合缝,磨之又磨,磨到无可再磨时,功夫方为到家。又如锄草除根,锄之又锄,锄到无可再锄处,虽欲锄之,则无草再锄了。此等工夫,可忘者无不忘,可去者无不去,可了者无不了,可弃者无不弃;忘之又忘,去之又去,弃之又弃;清静中更求清静,无为中更有无为。

    到此天地,人欲去尽,天理纯真,性静如琉璃,灵台无污染;心清似明镜,未有半点尘翳(yi起障蔽作用的东西)。本体光明,真心自在,本来之面目,方可显露;无极之真人,始见金容。其无为之妙,如无极大道之无形,如太虚之不动。身心内外,无时不在无为之中。到此境界,天地万物,无物不是无为之道,无欠无余,无增无减,无凡无圣,无有无无。到此天地,损无可损,益无可益,法性内外,浑然都是清静之理;有为与无为浑然一体,无中有有,有中有无;天地人物,全然都是无为之道。

    太上见世人根器有顿渐之不同,尘染有轻重之不一;为学为道,有浅深之不等。恐其一旦难入清静无为之道,故设渐次之法,教人渐次循序而损之。修损之又损之道,犹如人食甘蔗,食一节、少一节,吃尽丢尽,终返于无。果能会此“损之又损”之道,自性中清静无为,自然物欲不能污坏我之真性;在滚滚红尘中,自能一尘不染。故曰“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无为而无不为矣。】

    上句所说的“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这个“无为”之妙,并非是土石块那么僵硬的无为,而是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相通之无为;乃是空中有色,色中有空之无为;乃是有中有无,无中有有,有无结合之无为。其无为不言而信,不行而至,不疾而速,不为而成,此即是“清静自然之道”也。

    清静自然之道虽云“无为”,但其所生发之万物却昭然显著,神乎其神,妙乎其妙,则又“无为而无不为”。例如天不言而四时行,日月运行不息,此乃天道之“无为而无不为”;地不动,而万物依时而生,此乃是地道的“无为而无不为”。人若能得此无为而无不为之理,效天法地,天地之全德,就在我性分之中,万物之造化,具在我身心之内。未尝不能与天地同其“无为”,未尝不能与天地同其“无不为”。则我之“无为”,未尝不是天地之“无为”,我之“无不为”,未尝不是天地之“无不为”。求之于性,性理完全;问之于心,心德了明;修之于身,身无不修;齐之于家,家无不齐;治之于国,国无不治;平之于天下,天下无不平矣。故曰“无为而无不为”。

    今日修行之人,果能反省克己,修心消业,损之又损,损去后天妄思妄欲,复归先天无思无欲,向父母未生前求实际,从五行不到处觅宗根;知无名天地之始,守有名万物之母。如此,则“无为”之中,自有天地善应不测之妙;“无不为”之中,自有与万物感而遂通之机。动中之静,未尝不是“无为”;静中之动,未尝不是“无不为”。“为”到此等天地,我之心即天地之心;我之体,即天地之体。修道至此,自然神妙莫测,变化无方;聚时则有,散时则无;欲一则一,欲万得万;日月星辰,随我运转;风云雷雨,运于掌间。我与天地自然合一,“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则天地之造化,未尝不由乎我!

    看经者至此,当深会其义。

    【故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

    “故取天下者,常以无事”,“取”,即是治,摄化的意思。并非心欲得、力所取之意。若以“取而欲得”解义,就是大失经文本旨。上文所言“损之又损,至于无为”,可知为道者,若不得“无为”之理,即不能有“日损”之妙。为学者若不得“无为”之理,不能有“日益”之学。“损”者,就是以无为之理,取之于道;“益”者,则是以无为之理,取之于学。为道为学,尚且以无为而“取”;以有为取之一物,尚且不能久得,更何况于取天下,岂可不无为乎!

    “常以无事”。“无事”就是无为的意思。古之取天下者,只是无为盛,而人心自归。德无为自化,清静自正,故曰“取天下常以无事”。若以有为去取,必是“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古之善治天下者,皆是行损之道,不劳民力,不耗民财,不重刑罚,不专政令,惟以无为化民,惟知行无事之治。天下既入无为之化,百姓之心德完全,天下之性理全备,百姓心安理得,天下太平无事,此便是“善取天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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