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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第2/3页)
纪不该有的痕迹,看来这些年她过得也并不如何。 玉秀自问不是圣人,虽不至于怨恨她,可厌恶总是有的,一个不喜欢的人过得不好,她心里一点儿也不替她惋惜,甚至还有些许痛快。 她前脚才进厨房,就感觉有人跟了进来,转头一看,果然是秦月蛾。 秦月蛾站在厨房门口,上上下下打量玉秀。这个女人,数年前败在自己手下,她还记得她当时惨白的脸。可眼下看她,脸色红润肌肤细腻,梳着妇人的发髻,发上虽只简单的一根银簪一朵珠花,但任意一个女人来看,都会被银簪上的大珍珠和新颖的珠花吸住视线。她身上一件淡红的长裙,越发把她衬得似一朵花。 玉秀也在看她,从前那个张扬艳丽的少女,几年不见,已经快要变成村中随处可见的寻常妇人。她虽涂脂抹粉,却掩不住腊黄的脸色和眼角的细纹,劣质的胭脂涂在唇上,因吃了饭,东缺一块西少一片,更觉得难看。发髻倒是整整齐齐地挽着,戴着一根细细的银簪,簪子的颜色有点发暗,想来年岁已久。身上是一件半新的长裙,款式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了。 玉秀先有了动作,轻轻一笑,道:“好久不见,你还好么?” 秦月蛾心中嫉妒,咬了咬牙,面上也挤出一个笑容,“好得很,不劳你惦记。倒是你,我还以为你要当一辈子寡妇,这才几年,就耐不住寂寞嫁人了?” 玉秀面上仍是淡淡的笑,“我和李仁有婚约在前,后来他为了你要毁约,他不仁,我却不能不义,替他守了三年,算是成全了我们自小一起长大的情分,我问心无愧。就算李仁此时还在,也不能说我什么。只是你说,若给他看见你此刻的模样,他会如何?” 秦月蛾握了握拳,“什么如何?” 玉秀轻哼道:“好歹他也是为了你才丢了性命,这头他尸骨未寒,那头你就急匆匆嫁了人,想来也是怕夜里梦回,他来找你吧。” 秦月蛾面上闪过一丝心虚,很快又恨声道:“是他自己要跳下来救我,又不是我拉他下去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当年,因为先头有把握让李仁娶自己,所以她根本没有掩饰自己与一个男人勾搭上的事,结果后来李仁出事,她的名声就不好了,怕没人娶她,她爹娘就匆匆找了个人将她嫁出去。这些年,她又怨又恨。 玉秀听了,只是摇头轻笑,“是啊,是他不好,做什么想不开,这样不爱惜自己的性命。大闹一场,临到头了,还要做些亲者痛恶者快的事情。” 说起李仁,玉秀心中也是百味杂陈,千般滋味。 她看着秦月蛾,这些年一直没想明白,她当年到底比自己好在哪里,使得李仁肯为了她,闹成那样。 不过眼下,这些都不重要了,李仁早已成了一具枯骨,秦月蛾也成了如今这副怨妇的模样。若李仁还在,见了她,只怕要悔不当初了吧。 玉秀转过身,不愿再搭理她。 秦月蛾还要再说什么,厨房里又进来了别人,她只得又恨又妒地瞪了玉秀一眼,走了。 渐渐的宾客散去,日头西沉,玉秀也提着琴婶子塞给她的两个纸包回家。 未到山脚下,远远地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等在路边,又听见一阵嫩嫩的犬吠,视线移到最低,便看见rou呼呼的小狼犬呼哧呼哧朝她滚过来。 玉秀笑着蹲下身将它抱起。 小狼犬赶紧在她怀里一阵猛蹭,它知道很快会被人丢下去,所以趁眼下能蹭多少算多少。 果然,林潜迈着长腿走过来,冷冷地视线定在小狼犬身上,伸手两个指头将它拎起丢出去。 小狼犬肥嘟嘟的身子在空中敏捷一扭,稳稳地落地,又跑过来在玉秀脚边绕来绕去,咽咽呜呜地叫唤。 玉秀无奈地看着这每天都要上演的一出,摇头失笑。 ☆、第54章 有孕 六月份最热的那几天,玉秀磨了夏知荷好几次,终于让她同意来山脚下小住一阵,避避暑。 夏知荷的肚子已经很大了,产期就在一个多月之后,李大柱不放心她,索性也丢下活儿跟过来。他每过几日就和林潜进山,玉秀和夏知荷则在家里做做针线,说说闲话,日子就如从前她还在闺中一般。 这日,两个男人照常不在家中,玉秀和他娘坐在堂屋里摆弄小鞋子小衣服,这么多年来他们家第一次要来小孩子,她们两个不免激动了一些,又因不知孩子是男是女,所以衣服做了很多,光虎头鞋眼下各种样式的就已经做了七八双了,两人还觉得不够。 清爽的山风从大开的后屋门吹入,外头炎炎夏日,屋里却十分清凉。小狼犬趴在玉秀脚边呼呼大睡,过了头两个月,它现在身体长得很快,就这几天,玉秀已经快抱不动它了,每次它呜呜地撒娇,就只得蹲下来,让它把头埋进怀里蹭几下。它仿佛也晓得自己不如当初娇俏可爱了,这两天颇有些闷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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