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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节 (第4/4页)
城最有实力的房地产商,没有之一,总部非常豪华,三十二层楼高的大厦,就有十八个楼层是办公面积。 而李万三的办公室则位于第七楼,风水学上是最佳的楼层。上不沾灰层雾霾,下不沾地面吵杂,又非常接近地气。 王绍谦有任务在身,已坐上飞回北京的飞机,王伟和顾长远,一个去了蓉城公安厅任信息厅任主任,一个则去了蓉城大学应聘为武术教练。这二人也算是王绍谦留给凌阳的人,可以任由凌阳使唤,顺道让凌阳教他们术法,一举双得。 凌云大厦的前台便设在底楼。穿着白色制服的保安队长郑小军笔挺而机警地盯着进出的每一个人,对那些穿着体面ql服饰昂首进出的白领抱以严肃而友好的态度,遇上从名贵小车里下来的人物,还得立正敬礼,这是公司的规矩,一个公司保安队伍的专业与敬业,也是代表着公司的门面。郑小军以保安队长的身份,却拿着堪比中级白领的工资,并不是没道理的。 当郑小军看到从出租车内下来的凌阳时,微微愣了下。 这个年轻人二十来岁,绝对不超出二十五岁,穿着普通的米色休闲t恤,下身洗得发白的破洞流仔裤,脚下一双青蓝色的帆布鞋,肩上垮着个看不出质材的小包,包里露出一绺洁白,郑小军的眼神很好,他看出来那年轻人包里那绺雪白是一只小动物,尽管很幼小,但仍然看得清楚。 这年轻人身后还跟着条凶猛的大黑狗,那雄纠纠的身姿,那发亮的毛发,那炯炯有神的眼睛,可以得出这条大狼狗,被主人照顾得极好的结论。瞧那目中无人的姿态。 而这年轻人,应该就是这大狼狗的主人吧,瞧那跟着亦步亦倾的劲儿。 年轻人垮着小包,身后跟着条大狼狗,抬头看了眼这栋大厦,然后慢吞吞地朝大门口走来,在永兴上班有八个年头了,也练就了郑小军一双毒眼,这年轻人全身上下的行头加起来,撑死几百块吧。这样的人,从来不会在郑小军敬礼的名单中。 但眼光老到自认见多识广的郑小军,却也不会狗眼看人低地上前阻拦盘问。他只能睁眼眼地看着年轻人,不若旁人那般畏惧阳光,在毒辣的烈阳下,依然慢吞吞地走着,慢步踱上台阶,不疾不徐的模样。 大门口另一边有个保安上前盘问:“小伙子,你找谁呀?” “找人。”凌阳回答。 “请问你找谁?”那名保安把话问完后,凌阳已经进入安有中央空调的大厅了。 那名保定还想上前阻拦,被郑小军拦了下来,“算了,老罗。” 叫老罗的保安是保安队的副队长,与郑小军曾是战友,关系非常铁,闻言就说:“公司里是不能带宠物的,老郑。” 只顾着打量这年轻人,倒把这重要的事儿给忘了,于是郑小军快步上前,对凌阳说:“小伙子,不好意思,公司有规定,但凡进出公司的,不能带宠物的。” 凌阳有些意外,想了想便说:“那好吧,我尊重你们公司的规定。莫愁,你去大门外守着。”莫愁是大狼狗的名字,闻言果然就出去了,在玻璃大门外蹲坐了下来。 如此通人性的狗儿,郑小军只在部队上见过,很是意外,不由多打量了凌阳。如此近距离之下,他才发现,这个年轻人长得很好看,剑眉星目,挺鼻方唇,一张国字脸非常好看,既不单薄又不过于饱满,有种恰到好处的俊朗。不同于西南人普遍不高的身子,这年轻人生得比较高,目测估计应该有一米八左右,瘦高的个儿,却不单薄,有种力与美的结合,普通的t恤和牛仔裤居然穿出了休闲与优雅。 不管男女,对于美的事物,都会忍不住多瞧几眼。郑小军对这年轻人很有好感,语气就非常温和:“小伙子是来找人么?”因为凌阳一直用的是普通话,所以他也说起了蹩脚的蓉城式普通话。 “我与李少哲李董有约。”看了看手表,凌阳说:“约定的时间是十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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