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盆记(出书版)_第2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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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节 (第2/3页)

丈转回家来。

    望求老丈将我带,

    你带我去见包县台。

    听完刘世昌冤魂的哭诉,张别古枯坐在地上,很久很久,才低声说:“这么说,你三年来一直被困在这个乌盆中啊……我说赵大怎么突然发的家,原来是劫了你的财物,他那盆儿库一步迈进去就感到一阵阵阴风,把你送给我,想必也是想送鬼出门,却不知道你居然能脱了乌盆的胎胚,来找我帮你申冤啊!”

    “实在是我死得太惨,冤情太深,魂灵怨苦异常,一直不得投胎。近闻包县台到任,此人清正廉明,足能断我的案子,又逢那赵大将我送与你,所以才挣脱了乌盆的约束,求老人家帮帮我啊!”

    也许是经不住刘世昌冤魂的苦苦哀求,也许是怕被它从此缠上不得安生,张别古答应了下来。

    第二天,张别古抱着乌盆就到了定远县衙。

    包拯时年30岁。

    包拯三年前考上进士之后,先被朝廷任命为大理评事,又被任命为建昌知县,因不愿远离年事已高的父母,遂辞官归家。很快朝廷让他出任和州的税官,接下来受龙图阁直学士刘筠的举荐担任定远县令,虽然职务屡迀,然而所到之处,政声彪炳。明朝嘉靖年间知县高鹤《重修定远县志》中这样评价包拯道:“(包拯)尝为定远令,公廉正直,明信威严,事除积弊,宿吏胆破,听断烛隐,豪右敛迹。以忠信义教民,政绩彰闻……”

    当张别古上得堂来鸣冤告状时,包拯看他怀抱着个乌黑乌黑的瓦盆,本来以为是邻里之间因为做生意闹的小矛盾,谁知听得老汉一番讲述,大为震惊,却又不肯轻信道:“你说赵大杀人劫财,可有证据?”

    张别古说:“我让这乌盆自己说便是。”

    言罢,他将乌盆放在地上,对着它说:“乌盆啊乌盆,我把你带到包县台跟前了,你有天大的冤屈,自己跟他说吧。”

    县衙之上,无论是包拯、公孙策,还是一班衙役,都瞪着乌盆,打算看它能说什么。谁知等了很久,却是鸦雀无声。

    包拯大怒,一拍惊堂木道:“你这老儿,居然妖惑官府!念你年长岁高,本县不做计较,快快退下堂去!”

    张别古抱着乌盆回了家,一肚子的气对着乌盆撒道:“你这厮让我带你申冤,到了堂上却又一言不发,敢情是消遣小老儿吗?害我被包县台寄一顿打!”

    刘世昌的冤魂又从乌盆中飘忽而出道:“老人家不要生气,实在是包县台刚直不阿、一身正气,神鬼都要避让,我又赤身露体,到了堂上只有战栗,哪能说得出话来啊……烦请老人家明天拿件衣物包裹住我,再上县衙申诉一次。”

    张别古有心不去,又念及“好人做到底”,于是第二天一早,用衣服包裹着乌盆又上县衙去了。

    衙役们觉得这老头儿犯了失心疯,要把他乱棍打出,倒是包拯耐得住性子,请张别古上堂来再审一遍。

    这一回,张别古刚刚把乌盆放在包拯面前,乌盆里就传来“嘤嘤”的悲啼声。

    包拯大骇,让乌盆将冤情从头道来。于是,刘世昌的冤魂把自己和仆人如何归途中遇雨,如何投宿赵大家,如何被毒杀,如何被剁成rou泥之后混入陶土中烧成乌盆,又如何冤魂不散,借张别古之手来上堂告状……讲到那恐怖血腥之处,直听得堂上众人寒毛倒竖,目瞪口呆!听完刘世昌冤魂的讲述,包拯立即让衙役到东大洼捉赵大夫妇来受审。

    很快地,衙役们便将赵大夫妇用铁链锁拿了来。一见堂上的乌盆,他们二人同时瘫坐在地、面如死灰,三年来无一日不恐惧东窗事发,无一夜不梦见鲜血淋漓的鬼魂,如今终于迎来了他们恶贯满盈的死期。

    没等包拯细审,他们就招供了。

    包拯一纸判书,将二人当街问斩!

    为表彰张别古的义举,包拯封赏了他20两银子养老。

    刘世昌终于沉冤昭雪,那个杂糅着他的血骨和不安冤魂的乌盆,也被送回了南阳下葬。

    《乌盆记》的故事,到此结束。

    然而有几个需要深究的细节,几百年来却一直没有搞清楚。

    比如故事主人公的名字和籍贯。元杂剧《叮叮当当盆儿鬼》中,受害者名叫杨国用;在明代文学家安遥时编撰的《包公案》中,这一事件的受害者名叫李浩,籍贯并非南阳而是扬州;清末著名说书艺人石玉昆整理的《三侠五义》中,受害者名字叫刘世昌,籍贯却是“苏州阊门外八宝乡”。如果联系到刘世昌是“奉母命京城做买卖”,那么他从北宋京城汴梁回的“家”倘若是南阳,无论如何也不应该从河南境内绕道安徽定远,等于是兜了个天大的圈子——无疑,扬州或苏州的可信度都更高一些。

    另外,是故事发生的地点。大部分史料中记载,这一奇案的发生地都是在定远,但是也有不同的意见,有一说就指此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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