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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节 (第1/3页)
可是一来,她暂时还没有财力在中海市买独栋别墅,用屁股想也知道,在中海市这种大都市,独栋别墅没有一千万肯定下不来。 二来嘛,老人家安土重迁,外公外婆和老太爷不一定想离开家乡,那里毕竟是他们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他们成家立业娶妻生子都在那里,亲朋好友也在那里,要下多大的决心才能离开啊。 老太爷今年九十岁了,外公七十岁,外婆也年近七十,要三个老人在这么大的年纪背井离乡到一个陌生的城市生活,未免太残忍。 如此一来,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在老家盖栋小洋楼。她家里现在有两块地,一块就是外公外婆现在住的地方,另外一块靠近公路。 普通的两层自建房用不了二十万,如果在靠近公路的那块地上盖房,手上的钱绰绰有余,而且现在开春盖房也正合适。 周围没有其他人家的宅基地,完全可以在房子周围种上各种果树和花朵,打造一个庄园式的别墅。 但在老家建房的话,自己就没法就近照顾几位老人了。 金小楼是决计不想回老家的,她讨厌一点隐私都没有的生活,更何况她现在还有空间门这样的大秘密。 如果她住在老家,她去异世界呆上十天半个月该怎么和老人解释呢?难道每次去异世界都花上两天时间到外地去再回来,还不折腾死? 如果把外公外婆和老太爷接去中海市生活,,她去异世界呆上十天半个月,完全可以和他们说自己是去找同学玩或者出去旅游去了,然后租个房子作长期战略根据地。 那么大的城市,她完全不用担心有人凑巧认识他跑到老人面前说“我在什么什么地方看见你外孙女了”。 相比较人人的沾亲带故的小县城,金小楼更喜欢人情冷漠的大城市。 梁诗梦曾说过:在大城市里,你一个人住,尸体臭了都没人知道。 金小楼完全不在意:“死都死了,挥了挥手手脚。 “哎呀!”金小楼拍了下自己短路的脑袋,她完全可以先在老家盖一栋房让外公外婆老太爷先住上,等赚了钱再在中海市买别墅,完全没必要纠结着二选一嘛。 不过在没有和家里的老人通过气之前,金小楼考虑得再多也白搭,她觉得如果自己突然要给家里盖房子,外公外婆的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们都那么老了,房子也住惯了,换什么换,有钱自己攒着当嫁妆。 还有,她该怎么向外公外婆解释自己的钱是怎么来得、并且以后会有更多的钱呢? 捡漏了?中彩票了?感觉都不怎么可信啊。 金小楼要的是外公外婆和老太爷能安心地享受晚年生活,而不是陀螺一样不停地忙活,那就必然要找个可信的理由,不然他们是不会安心休息的。 一路走一路思考,回到了公寓的时候,金小楼还是没能找出一个可信的理由。看到桌上的电脑,她灵光乍现,出版小说啊。 在外公外婆眼里,能出版小说都是顶厉害的人,自己只要拿一本精装小说书回去,自己赚钱的可信度会增加五十个百分点。 想到了解决办法,金小楼兴冲冲地坐到电脑前,准备把小说推销出去,结果目光完全被桌子上的天水碧瓷瓶吸引了。 圣母玛利亚,她居然把自己心心念念了好几天的神药给忘了。 金小楼把瓷瓶拿到手上,细细欣赏了一番才打开瓶盖,里面的药膏是满的,这回叶良辰总算是没用残次品来糊弄自己。 泡妞嘛,就得下点血本。 揣测了一番叶良辰的险恶用心后,金小楼心安理得地把玉颜膏涂抹到脸上,只小心翼翼地涂了薄薄的一层,可瓷瓶里的药膏还是以rou眼可见的速度,消失了一大块。 没办法,这瓷瓶实在太小了,药膏也实在太少了。 金小楼猜测,这药膏的产量应该极低,医研所的人为了应付叶良辰这样的公子哥,就特制了一批极小的瓷瓶,然后打发走这些大家族的人。 不得不说,金小楼真相了。 中午,金小楼从冰箱冷冻层拿了一份变异野猪rou在水池里化冻,准备做一份青椒rou丝,想必味道不会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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