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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节 (第1/4页)
一群人饿着肚子到了号称中国皮都的辛集。 此时夜已深沉,许多饭馆和餐厅均已打烊,他们在街上兜了将近半小时,才在一条小巷子里找到一个摊头,然后一边吹着寒冷的夜风,一边吃着guntang的羊汤面。 章秀青吃了几口后,忽然想起张小森要到少林寺去做武僧,便让老板又添了一盆红烧羊rou:“趁现在能吃,你多吃点rou,以后可能要经常吃素了......” 张小森心里不由得一阵感动,鼻子一酸,泪水差点就流下来:“我、我不想去少林寺了......我想跟着你们......我力气大,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打架也在行......我不要工资,只要管饱就行,你们能收下我吗?” 众人齐刷刷地看向邵寒。 林阿七和吴志荣以为他不会答应,没想到,邵寒连考虑都没考虑,一口答应下来:“行!” 张小森顿时喜出望外,激动得连话都说不出来,只得站起身,对邵寒深深鞠了一躬,等到抬起头来,脸上满是喜悦的泪水。 林阿七和吴志荣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一个使劲擦眼睛,一个用力掏耳朵,模样特别滑稽。 沈健华夫妻俩对视了一眼,彼此交换了一个眼神。 经过这么多天的相处,郁非早已看出,章秀青是拿张小森当弟弟一样对待的,而张小森也将章秀青当成了jiejie,否则就算张小森跪下来苦苦相求,邵寒也绝不会收下他。 难怪有人说傻人有傻福...... 郁非趁人不注意,偷偷看了一眼章秀青,果然在她脸上看到了欢喜和感动的神情。她欢喜的是张小森不用再背井离乡,感动的是邵寒对她的一片心意。 一切尽在不言中。 吃饱肚子后,林阿七和吴志荣想要试下张小森的力气到底有多大,提议扳手腕。张小森让他们一起来,两人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依旧输给了张小森。 沈健华也上前试了一把,这一回一对一,张小森赢得更加轻松。 摆摊的老板看得手痒,也跟张小森比了一下,结果输得更加干脆。 这个老板也是个很有意思的人,输了比试,不仅没有生气,反而还送了张小森一副羊皮手套。 沈健华是个喜欢交朋友的人,干脆叫了几瓶啤酒,跟老板边喝边聊了起来。 一杯啤酒下肚,老板的话渐渐多了起来,自称沈周华,今年三十五岁,辛集本地人。 “原来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沈健华立刻站起来跟老板干杯:“我叫沈健华,江苏j县人,今年三十一岁。” 沈周华一听,激动得不得了,立刻跟沈健华称兄道弟起来。还问他们是不是来购买皮子,说他有认识的熟人,保证价廉物美,一边说,一边拍胸...... 喝到很晚才散。 次日一早,沈周华带他们到皮革市场。 辛集是河北省第一大镇,也是历史上最大的皮毛集散地和商埠重镇,皮毛皮革业始于明代,盛于清朝,历史非常悠久。可它的名气仅限于局部地区和局部人员,并没有像“上有天堂、下有苏杭”那样家喻户晓。 章秀青跟许多同龄人相比,文化水平算高的,可她第一次听说这个地方,还是前世那位一直sao扰她的服装厂小老板告诉她的。 在八十年代末和九十年代初,真皮皮衣风靡全国,大街小巷到处可见穿着皮夹克的男女老少,许多商家瞅准商机,纷纷成立服装厂,短短数年时间,制作皮衣的厂家如雨后新笋般遍及全国各地,而章秀青曾经呆过的那家服装厂更是风光一时。 老板是个妻管严,万事都听老板娘的。 老板娘出身农村,小时候家里贫穷,上了只一年的学,基本上算是个文盲。她自称自己是个很普通的女人,没出嫁前在娘家干农活,出嫁后在婆家干农活,在三十岁之前,并没有表现出什么聪明才智,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直到她的儿子上小学。那一天,她带着儿子去新华书店购买文具用品,鬼使神差买回来一本《服装裁剪自学入门》的书。 她的丈夫一向惟妻命是从,只当没看见。公公婆婆却非常生气,说她乱买东西浪费钱,逼着她把书退回给书店。她不肯,婆婆勃然大怒,一边破口大骂她是个“败家精”,一边动手抢,差点上演全武行。 老板娘好不容易才保住那本书。 她的婆婆气急败坏,在村里散播她的坏话,说她字都不认识几个,买回来那么厚一本书,不能吃、不能用,更不能当枕头,纯粹是脑子有毛病…… 村里许多人不理解,在背后指指点点,说得非常难听。 丈夫劝她宁事息人,把书退掉得了。 她倔劲上来,发誓要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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