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心家_第1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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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瑾扫了一眼上面的价目表,感觉价格还算实惠,就对里面的员工道,“中杯冰美式,加奶不加糖。”

    梁曼宁目光晃了一下,有点惊讶的看过来,这让于瑾意识到以自己的情况不应该做出这样的选择,“之前同学请我喝过一次……”

    她补救的话还没说完,便被梁曼宁打断了,“多苦啊,亏你能咽下去。”

    于瑾暗暗松了口气,笑道,“口味不一样。”

    “哎,这种小资情调我这辈子算无福消受了,我比较爱喝黑珍珠奶茶。”梁曼宁偏过头,对冷饮店员工道,“来杯香芋奶茶,多加珍珠。”

    买了喝的,两人又逛了好几家店,终于以合适的价格买到了两双简约大方的运动鞋,虽然超出了预算,但梁曼宁很满意,她看到于瑾走路轻快的模样,比自己买了新鞋还开心,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她昨天还有些排斥这个“不速之客”。

    而梁曼宁的转变,于瑾自然看在眼里,也并不意外,凭她的道行,想跟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姑娘交朋友,简直不要太容易了。

    话又说回来,也是梁曼宁比较好搞定,换做谭米雪,可能……

    于瑾刚刚在脑子里做出这样的假设,就听有人娇声娇气的喊她的名字,转身一看,不由为这天注定的孽缘而感到无奈。

    作者有话要说: 有没有玩过QQ炫舞的小天使,来让我看见你们的双手,《动情》搞起来

    第009章

    前女友的写作风格与郭敬明有几分相似,极其善于用大量笔墨,从多个角度来描述服装,在阅读那本小说时,于瑾就知道谭米雪喜欢穿价格昂贵,华丽又繁重的裙子。

    从作家的角度出发,这样一方面可以塑造假千金骄奢的性格,一方面可以对比真千金清贫的处境,是很符合逻辑的。

    不过放在现实却并非如此。

    起码在于瑾看来,不管是极具欧洲宫廷风格的泡泡袖荷叶边白衬衣,还是有些洛丽塔意味,用蕾丝、轻纱、蝴蝶结组成的连衣裙,穿在谭米雪身上都毫不违和,甚至让她甜美漂亮的像一块新鲜出炉的草莓蛋糕。

    在非主流成为主流的时代,谭米雪才是真正意义上充满个性的非主流。

    如果她天生是善良的女孩,于瑾想,自己会爱她。

    可谭米雪,爱她绝对是一桩苦差。

    “愣着干嘛,快过来,我提不动了。”

    “……”

    于瑾如今的身份算是谭米雪的第三号小跟班,虽不至于要给她捏肩捶腿,但在这种场合遇见,拎个东西是理所应当的。

    梁曼宁不知其中缘故,见谭米雪如此盛气凌人,心里难免有些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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