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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节 (第1/3页)
“闹鬼你还天天往这儿跑!”他的洪钟嗓门儿在空旷的城门洞里更加入耳。 她硬着头皮跟上他。 好不容易出了城门洞,他又往小树林的方向跑去。 没一会儿,她就喘得像只哈巴狗:“咱们……咱们……歇歇吧!跑老半天了!” 他跟没事儿人似的:“这才一千米不到,不歇!你不是天天晨跑吗?几百米你就扛不住了?”他说着,冷不防加速了步子。 晓芙是骑虎难下。然而,她拼劲全身的力气去追,也还是差他一大截。 朝阳已经冉冉升起,像一颗从中间切开的高邮红心鸭蛋似的挂在天边。晓芙却两眼发黑,还冒着星星光,嘴里冒出一股甘甜的味道,她觉着她快见到上帝了。 马致远终于停了下来,边走边调整呼吸,胸前有俩大块硬疙瘩也随着这呼吸一起一伏。 晓芙跟着他往前走,脚下跟踩棉花似的。她早已汗如雨下,脑后的鱼尾辫像只死龙虾似的挂在那儿,还滴着水。 “才一千五,你就熊成这样了?”他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 一脸狼狈相的晓芙大口喘着粗气,拿食指点着他,却连回敬他一句的力气都没有。等她终于喘匀了,刚张口说了句:“我这是——” 便脚底一空,栽进了面前一个齐小腿深的土坑里。 “没事儿吧?”坑外的致远忙蹲下,伸过一只手去,“怎么走路不看路呢?” “那你看到了怎么也不知道提醒我一声儿呢?”她抓着他的手从坑里爬上去的时候,边拍着身上的土,边埋怨。 “你不是天天上这儿晨跑吗?这儿有个坑你都不知道?”致远忍不住笑了。 少女怀春的那点儿小心思,他早一眼看出来了。自少年时代,他就见过形形□□的女孩,遇上他跟着了疯魔一样。胆儿小些的,见着他就脸红得话都说不齐全;胆儿大些的,就想尽一切办法吸引他的注意力,写情书,给他送电影票,甚至当面表白……那不管不顾的劲头,有时候比狼牙山五壮士还英勇壮烈。 他的对策永远是以不变应万变,不回应,不理睬,当她们是空气,等她们慢慢死了心,过了那一阵儿就好了。 他从心底承认,晓芙是个挺有意思的姑娘,他挺欣赏她身上那份儿“真”。但在他这个年纪,他要考虑的,比“挺有意思”“真”要更多更长远,他俩之间的问题也不仅仅是年龄上的差异,更何况,她的个人生活也似乎是一团乱麻,他可不想被绞进去。 他想,给她吃点儿无伤大碍的苦头,她也就知难而退了。 然而,他实在太低估晓芙那点儿锲而不舍的精神了。 第二天,他又去遗址公园跑步的时候,身后忽然想起一阵清脆的自行车铃。他转脸一看,晓芙正笑嘻嘻地坐在车上朝他招着手呢,脚下也加了一大把劲儿追上他来。 她这是跟他死磕上了!他有点儿哭笑不得。 那天,她骑在自行车上陪着他跑完了三千米,也跟只鹦鹉似的聒噪了三千米。 那天过后,他就不再去遗址公园附近跑步了。 那天过后,晓芙在遗址公园蹲点了半个礼拜,才明白,他,是不会再来了。 她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他这一百八十度大转弯的冷漠究竟是为什么?好像自从那回她给他抹了唇膏,他就不搭理她了。这么一想,她悔得肠子都青了,干嘛鬼使神差地替他抹唇膏?可她不就抹了个唇膏吗?不就借机摸了一下他那两片比腌rou还干的嘴唇吗?又没摸他的胸大肌!那两块看着比盾牌还结实的胸大肌啊! 外婆一出院就张罗着要请她的四条腿吃饭,然而由于四条腿总推说太忙,直到她出院三个礼拜以后,这顿晚饭才最终落实下来。 是晓芙爸出面请的他,在一家川菜馆的大包间内。晓芙的爸妈外加几个舅舅舅妈姨父姨妈大表姐表姐夫,当然还有小姨全都列席,致远把姥姥也带了过来。声势颇为浩大。所有人都心照不宣,这就是为四条腿和晓芙的小姨安排的一场相亲宴。 如果不是岳母大人钦点,晓芙爸是死活不肯出这个头的,他背着人和女儿直发牢sao:“乱点鸳鸯谱!这是乱点鸳鸯谱!你马叔这辈子什么风华绝代的才女、美女没见过,怎么看得上你小姨?!” 女儿立刻就问了一句:“有多风华绝代?” 当爹的成心玩文字游戏似的:“都风华绝代了,你说有多风华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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